商务部阻断禁令是发布给谁的?
阻断禁令的原文措辞是:
“不得承认、不得执行、不得遵守美国依据第13902号行政令、第13846号行政令等规定,以参与伊朗石油交易为由,对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山东寿光鲁清石化有限公司、山东金诚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鑫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胜星化工有限公司采取的列入“特别指定国民清单”、实施冻结资产和禁止交易等制裁措施。”
按小学语文把句子简化,就是“不得执行美国对五家中企采取的冻结资产和禁止交易措施”。
那这阻断令的接收方,也就是“三个不得”的主语,应该是与冻结中企资产和禁止中企交易相关的全部环节上的实体,包括商业交易对手公司、银行、产权登记部门甚至法院等等,而且不论是在中国境内还是境外的。
不知这样理解对不对?
可能这“三个不得”的主语太难写了,所以干脆不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