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来看一下这起事件,肇事的司机到底要不要担责?
事发江苏南京,女子骑车带着小狗出行,经过一个路口的时候,未拴绳的小狗突然下车,窜进了车流之中,结果就被经过的车辆给碾压,而这只小狗当场就不动了,而目睹这一切的女子,当场就情绪崩溃,在路边急得直跺脚,情绪是十分的激动!那问题来了,涉事的车主到底需不需要担责呢?在分析车主是否需要担责前,咱们需要明确一点,根据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遛狗是需要牵绳的,而这起事故的发生,就是因为女子没有拴绳,所以存在明显的错误,那这起事故女子就是主责。
而至于涉事的司机,到底是否担责,其实是分情况的。如果当时司机存在超速、分心驾驶,又或者是没有尽到观察注意义务,则是有可能需要承担次要责任。如果肇事的司机是正常行驶,而事故明显属于突发不可预测事件,那司机有可能无需担责或者承担一小部分的责任。从网传的视频来看,涉事司机基本上就是正常行驶,是这只小狗突然闯入了车流,而它刚好处于司机视野盲区,所以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因此我认为肇事车主非但不应该担责,而且如果他的车辆因此而受损,还可以向女子进行索赔。
此外我不知道大家发现了没,就是马路上经常有养狗人骑车带着狗出行,而且基本上都是不拴绳的,这些养狗人之所以会这样,就是因为在他们眼中,自己的狗狗很乖,所以才会对其放任。可事实上再乖的小狗,也只不过是家畜的一种而已,其本身还是携带有动物的野性,在遇到突然刺激的时候,就有可能会出现应激!这起事件就是一个最好的证明。所以我是真心奉劝一些养狗人,如果你真的爱狗,还请约束好自己的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