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男子在父亲生病期间独自尽孝,于是,父亲想把109万遗产都留给他,为了防止别人争,特意留下遗嘱,把遗产赠与孙女。谁知,父亲去世后,男子的6姐妹找上门来,要求和男子平均分割109万,男子不干了,认为父亲已经留下遗嘱,她们没权利争。被拒后,6个姐妹直接将男子告上法庭。法院竟认定遗嘱无效,分配结果很意外。
当事人是福建当地一名男子,家里有6个姐妹,兄妹七人各自成家后,来往不算密切,但也没闹过太大矛盾。男子的父亲年事已高,几年前突发重病卧床不起,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必须有人全天照料。
当时,6个姐妹都以家里有事、工作繁忙为由,很少来看望老父亲,即便偶尔过来,也只是匆匆停留,根本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照料父亲的重担,全落在了男子一个人身上。
男子无奈之下,只能辞掉工作,全身心照顾父亲,日常端茶喂饭、擦身翻身,定期带着父亲复查、买药,日复一日从未懈怠。老父亲看在眼里,既心疼儿子的付出,也对6个女儿的冷漠感到心寒,心里渐渐有了遗产分配的想法。
老父亲名下有109万遗产,是他一辈子省吃俭用攒下的存款和一套老房子折算而来,他不想这笔钱被不孝顺的女儿们分走,一心想全部留给独自尽孝的儿子。
他听身边人说,直接把遗产留给儿子,很可能会引发姐妹间的争抢,儿子就算占理,也会被闹得不得安宁。思来想去,他决定换个方式,绕开直接继承的争议,悄悄为儿子铺路。
老父亲找到一位熟人,让对方帮忙代写了一份遗嘱,明确写明将自己名下所有109万遗产,全部赠与孙女,也就是男子的女儿。他觉得这样一来,既能避开6个女儿的争抢,也能间接让儿子受益,还特意在遗嘱上签了字、按了手印,以为这样就万无一失。
他不知道,这份看似周全的遗嘱,其实存在明显的法律瑕疵,而这份瑕疵,最终让遗嘱失去了法律效力,只是当时无论是老父亲还是男子,都没有察觉这一点。
在男子的悉心照料下,老父亲还是没能熬过病痛,几个月后安详去世。男子按照当地习俗,独自操办了父亲的后事,6个姐妹虽然来了,却只是象征性搭把手,全程没有过多参与,也没提遗产的事。
后事办完后,男子拿出父亲留下的遗嘱,准备将109万遗产过户到女儿名下,可还没等他办理相关手续,6个姐妹就一同找上门来,直奔主题索要遗产。
6个姐妹表示,老父亲的109万遗产是全家共同财产,应该由兄妹七人平均分割,每个人都有份,不能让男子一个人独占。男子当场拿出遗嘱,反驳说父亲已经明确将遗产赠与孙女,她们没有权利争抢,而且父亲生病期间,她们从未尽过赡养义务,根本没资格分遗产。
6个姐妹根本不认可这份遗嘱,声称遗嘱是男子逼迫父亲写的,还说父亲年纪大了,订立遗嘱时意识不清醒,不具备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词、争吵不休,男子始终不肯让步,6个姐妹见协商无果,便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她们直接将男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父亲所立遗嘱无效,并判决109万遗产由兄妹七人平均分割。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调取了相关证据,传唤了代写遗嘱的熟人,详细核实了遗嘱的订立过程。
庭审中,男子提交了住院记录、缴费凭证和邻居证言,证明自己独自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父亲订立遗嘱是真实意愿;6个姐妹则辩称,自己并非不尽赡养义务,只是事务繁忙,且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属无效。
法院经过详细审理,最终作出判决,认定老父亲所立的代书遗嘱无效。据悉,司法实践中,遗嘱的效力是继承纠纷的主要争议焦点,而代书遗嘱的法定形式要求十分严格。
法院给出的理由是,据民法典规定,代书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且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需共同签名、注明年月日,而老父亲的遗嘱只有一名代书人,没有其他见证人,也未注明订立日期,不符合法定形式,因此无效,遗产按法定继承办理。
按照法定继承规定,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继承权,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最终法院判决,109万遗产由兄妹七人共同继承,男子因独自尽孝分得49万,6个姐妹每人分得10万。
男子一开始不认可判决,打算上诉,直到律师详细解释了遗嘱无效的法律依据,以及法定继承中“多尽义务多分遗产”的原则后,才放弃上诉,接受了分配结果;6个姐妹虽未拿到平均份额,也没有提出异议,这场遗产纠纷就此落幕。
这件事传到网上后,引发了广泛讨论,有人觉得男子尽了全部赡养义务,分得49万太少;也有人认为,法院的判决符合法律规定,遗嘱无效就该按法定继承分配,毕竟6个姐妹也是法定继承人。
大家不妨来说说,你觉得法院认定遗嘱无效合理吗?这个109万遗产的分配结果,到底公平不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