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两男子去寺庙偷东西,不偷金佛也不偷功德箱专门扒寺庙里的灰,3个月扒了446斤灰,被抓起来判了8个月,这是为何? 两人作案的起因,源于对“金灰”价值的知晓,他们偶然得知,香客焚烧的锡箔金纸中含有微量金、银等金属成分。 这些成分会残留在灰烬中,通过酸洗、熔炼等手段可以提取,形成了一条隐秘的灰色产业链,有人专门收购此类“金灰”牟利。 两人原本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面对这种“低风险、高回报”的诱惑,便滋生了盗窃“金灰”的念头,全然不顾寺庙的神圣性,也忽视了这种行为背后的法律后果。 他们明知“金灰”是寺庙的财物,却心存侥幸,认为灰烬无人重视,盗窃行为不会被发现,于是开始策划实施盗窃。 作案期间两人选择深夜寺庙无人看管的时段,驾驶摩托车流窜于厦门、泉州两地的多座寺庙,他们避开寺庙的监控,悄悄潜入院内,找到燃烧炉后,用自制工具掏取炉内的“金灰”,装入事先准备好的容器中,得手后迅速撤离,避免留下痕迹。 为了不引起怀疑,他们每次盗窃的量不算多,但频次极高,在三个月的时间里反复作案。 经法院查证,杨某某累计盗窃“金灰”282斤,经价格认定价值6208元,周某某累计盗窃164斤,价值3389元,两人将盗窃来的“金灰”全部倒卖,从中牟取不义之财,值得注意的是,周某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刑,此次作案系累犯,主观恶性更深。 纸终究包不住火,随着寺庙工作人员定期清理燃烧炉,逐渐发现炉内的“金灰”频繁减少,意识到可能发生盗窃,便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警方接到报案后通过调取寺庙周边监控、排查可疑人员,很快锁定了杨某某和周某某的行踪,随后将两人相继抓获归案,到案后,两人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如实交代了盗窃“金灰”的全部经过及销赃细节。 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某和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盗窃数额均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结合周某某系累犯、两人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处两人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 很多人疑惑,一堆灰烬为何会让两人获刑,实则“金灰”虽为焚烧残渣,但因含有可提取的金属成分而具有经济价值,属于寺庙的合法财产,非法窃取必然触犯法律。 这起案件也警示世人,任何看似无用的物品,只要属于他人合法财产,盗窃行为就会受到法律制裁,心存贪念、心存侥幸,终将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同时也应敬畏宗教场所,尊重他人的信仰与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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