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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搜刮1.06亿!称百年老字号“港药”骗局曝光!疑屈臣氏的前身

今年315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声称百年老字号的“香港大药房”。这家药房2021年7月在香港注册成立,5年时间搜刮了1.0

今年315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声称百年老字号的“香港大药房”。

这家药房2021年7月在香港注册成立,5年时间搜刮了1.0亿亿元。

抖音、天猫、拼多多、京东等国内知名电商平台,都有商家以“百年港药”的名号大力宣传各种神奇膏药。

不成想一夜间扒光了“港药”的骗局,所有平台分分下架,最后剩下的只是深信百年港药的身心都受重创的可怜的消费者们。

每年都有打假,骗子团伙是怎么做到,明晃晃而且风风火火的在线上卖了5年“假药”的,为什么要挂上“港牌”呢?“港牌”的产品我们还能不能相信?

特别有意思的是“香港大药房”在产品宣传中声称品牌始于1841年香港,并且由托马斯·沃特森医生经营的西药房等。

上述宣传与屈臣氏的发展史极其相似,公司官网显示,1828年来自英国的医生在广州创办了一家眼科诊所,并取名“广东大药房”,1840年因药房移址至香港,因此改成“香港大药房”。

后来由托马斯医生协同侄子亚历山大一起买下此药房经营,1871年开始由他侄子全权接手后,改名为A.S.Watson,屈臣氏正是其粤语发音。

根据“港01新闻”报道,屈臣氏公司表示“香港大药房”及其产品并不属于屈臣氏集团旗下的零售业务,目前正寻求法律途径调查及处理相关事宜。

目前可以肯定的是,电商平台上泛滥成灾的“香港药房”与屈臣氏的百年发展史一点关系都没有。

既然这些药不是出自“港区”,那假“港药”具体产自哪里呢?

这些自称“港货正品”药膏,喷雾以及口服丸药,实际的生产厂家均来自江西、河北、河南、福建等地。

其背后的操作模式是,先在香港注册公司,拿到关于药房的商标之后,再委托国内的代加工厂生产,然后再把这些假药,通过各销售平台销售员的三寸不烂之舌和欺骗的手段销往全国。

如查抖音商家资质可以发现,其注册公司成立于2024年9月,是宜春市的某家电商公司旗下的全资公司,而且与京东上“港药房旗舰店”的法人都是同一人黄某。

从产品信息图片中可以发现,假“港药房”的运营模式高度依赖“贴牌生产”。

根据生产厂家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只负责代工,包装设计和宣传文案都由委托方提供。自己只接受委托生产药物,对于具体的销售宣传行为一概不知情。

而且单瓶线上平台销售价格都在39.9-59.9元不等,但其实工厂订购50g的透骨膏只需2元,100g的3元。

采购方只需提供商标信息,可在10天左右收到带完整外包装的货品,但要求1万件起订,工厂声称他们年营业额上亿,少于1万件的订单太小了。

通过惊人的订单数量背后,可以确定一点,是造假者对假“港药”的销量有绝对的自信。

在许多内地消费者心中,“港药”往往与“品质高、疗效好、监管严”的印象绑定。

造假者正是利用了这种心理,通过在包装上使用繁体字、宣称“香港百年老字号”等手段,瞬间提升产品的可信度,让消费者放松警惕陷入骗局。

并以监管的“灰色地带”为主要核心技术手段,造假者通过一套环环相扣的操作来规避监管。

首先,造假者抓住,在香港注册公司门槛低,操作便利等优势,注册带有“香港大药房”字样的空壳公司,实际上这家公司根本就不是香港卫生署批准的持牌药商,也不在香港经营任何实体药房。

之后,他们打擦边球注册商标,造假者通常不会直接在国内注册含有“香港大药房”的纯文字商标。

因为他们知道这样基本不会通过,所以用空壳公司的全称,组合成一个图形商标去申请注册。由于公司名称是合法的,这种图形商标就容易蒙混过关,拿到商标权。

有了看似正规的商标,造假者就可以堂而皇之地授权给代工厂生产。为了再次避开药品的监管,这些产品通常申请监管相对宽松的“消”字号或“健”字号。

在这种情况下,一款出厂价仅2~3元的普通膏体,换个“港牌”包装就能卖出成本的20倍以上高价。

在暴利的驱使下,造假者们精心设计了一套自以为天衣无缝的“套利模型”。

他们充分利用了消费者对港药的信任感、两地法律制度的差异,以及电商平台的监管漏洞,来完成低成本且暴力的欺诈手段。

消费者对“港牌”的信任,源自对监管体系所积累的商业信誉,而不法商贩借用这份信任,将虚假产品贴上港牌标签,以高价销售,伤害的是消费者的身心健康,打击的是消费的信心。

但其归根结底动摇的是消费者对“港牌”的信任根基,一旦信任崩塌了,再建立那是难上加难,并非一日之功。

在监管部门的关注下,察觉到信号的各大平台“港药房”下架了,换上一批“港中医药业”、“港济医堂”等新名号,并宣传正品保证。

作为有前车之鉴的消费者来说,心中不惊疑问,这是挂羊头,卖羊肉不打折的真品,还是换汤不换药的另一种,挂羊肉卖狗肉,让猪买单的骗局呢?

香港卫生署明确表示,所有在港销售的药品必须标注“HK----”或“HKC----”注册编号,并接受严格监管。

在港消费委员会称,在过去3年共接到130宗涉及内地网购平台买到怀疑仿冒药品或健康食品的投诉,其中包括货品包装与实体店所购买的不符,无法查核生产商资料等。

他们同时表示,部分内地企业会委托专业机构在港以低成本注册公司和商标,在销售时利用“港牌”的标签提升业绩。

一般而言,若未有在香港作实际商业营运,仅持注册商标,在内地会被认定是“拥有香港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非“港牌”,消费者有权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怀疑涉嫌虚假宣传。

在一年前,在港消费委员会等机构已经关注了这些打着“港牌”不良商家,各销售平台悄悄删除了“始于1841年”以及“港货”字样,但相关产品依然在平台热销。

说到底,产品的信誉源于严格的监管与企业的诚信,而非一个虚幻的地域光环。

剥开“港药”这层虚假外壳,我们更需要健全的法规、跨域的协同、平台的尽责和消费者的理性,共同杜绝“挂羊头卖狗肉”的造价生意的生存空间,守护用心创造并解决问题的真品,给消费者一个清晰且能够安心选择的良好消费环境。

参考资料:

1、新京报:《5岁公司”号称百年品牌,谁让香港大药房遍地开花》

2、蓝鲸新闻:《香港大药房”不卖药:5岁公司假冒“百年老店”贴牌商家遍地开花,产品多为内地代工》

3、光明网:《号称百年品牌香港大药房2021年才成立香港大药房运营主体视为内地公司》

作者|如一

编辑|向晚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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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来源网络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