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跟情人私奔三年,回来瘫痪了,那情人直接甩手走人不管,调解员上门找你们家,你们家还得管她。
事儿是这样,她跟丈夫没办离婚手续,法律上俩人还是夫妻,得互相扶着点儿。

她现在瘫痪没法自理,丈夫有责任提供生活费,医疗费啥的,法院调解员来就是催这个事儿。
情人跟她没结婚关系,他爱走就走,谁也管不着,调解员不会找他麻烦。

你们家要是觉得不乐意,得去法院走程序,可程序也绕不开夫妻义务这关。她私奔算啥事儿,法律不认这个,结婚证没撕,户口也没注销,俩人就是合法夫妻。丈夫得养她,直到正式离婚那天。要离婚,早几年你们家就该去法院起诉,说她出走两年多不回来,法院一看情况,证据齐全,就能判她缺席离婚,那时候就干净了,不用再管后事儿。可惜没这么干,现在她瘫痪躺那儿,法院会优先让她丈夫负责,调解不成就直接判你们家出钱出力。
换个角度想,她私奔时候你们家也没急着离婚手册办,现在她出事儿了,法律眼里她丈夫就是法定监护人,得管吃管住管医。社区调解员上门,第一步劝你们家接回去照顾,或者每月给钱,够她花销。
你们家要推脱,调解员就带去法院,法官问清楚婚姻状况,一看没离,立马让你丈夫担责。简单说,夫妻间有赡养义务,她病了丈夫躲不了,法院执行起来快得很,扣工资扣房产都行。

再细说离婚那套路,你们家当时要是起诉,得写状子去法院,说妻子离家出走超过两年,音讯全无,提供邻居证人啥的证明。法院通知她,她不来出庭,就缺席判决离婚,财产一人一半,孩子归你们家抚养啥的,全办妥。
现在悔啥都晚,她瘫痪这状态,起诉离婚法院还会看她情况,判了离婚也得继续养到她能自立,或者转给民政救济。不管离婚不离婚,你们家眼前这关过不去,得先管起来。

她情人那边,三年同居顶多算事实婚姻,可法律不自动认,除非登记结婚。他甩手走纯属正常,警察都不管这种家务事儿。调解员只盯合法夫妻,不会多嘴。你们家要省事儿,就跟调解员聊聊,商量每月给多少钱养她,签个协议,法院认可了就行。
要硬扛,法院判下来更麻烦,强制执行,名声还不好听。事儿摆这儿,法律就是这么铁,她没离婚,你们家丈夫身份在那儿,管也得管,不想管也得想想后果,早办离婚多好,现在只能一步步来。社区有低保啥的,能帮衬点儿,但主责还是丈夫那儿。

慢慢调解,总有法子摆平,别让小事儿闹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