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男子李某某,在海口用两天时间,跑了19家超市门店,买了59瓶同款有机山茶油。
转身,他就拿着这些油,向超市提出了11万余元的索赔要求。

今年2月8日到9日,李某某连续两天,先后走进海口旺佳旺超市旗下的王府井、海垦、金盘、振兴等19家门店,分批买下了这59瓶盛禾珍有机山茶油,总消费金额11730元。
买油的过程中,他还向其中一家门店的工作人员提出,想要订购更多同品牌的山茶油,只是因为供应商没有存货,才没能买到更多。
拿到油之后,李某某以产品包装上的有机产品认证标志过期为由,向超市提出了11万余元的索赔。
超市拒绝了这个要求。之后,李某某在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了3条帖文,举报这家超市销售“涉假有机山茶油”,试图用舆论向超市施压。
事件发酵后,海口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保税区分局介入了调查。
核查结果显示,涉事的山茶油符合质量标准,不存在产品质量问题,只是包装上的标签溯源码贴错,属于标签瑕疵。监管部门已经向超市下达了责令整改的通知。
同时,监管部门明确表示,李某某短期内跨多门店大量购买同一商品的行为,超出了普通消费者的正常消费需求,且没有先向监管部门举报,而是直接私下和商家沟通高额索赔,动机不属于普通消费者,对他的高额索赔诉求不予支持。
超市相关负责人苗先生说,李某某的行为,是典型的“碰瓷式打假”。产品本身合格,只是标签有瑕疵,他却专门扫货购买,还刻意诱导门店提供更多有同类问题的产品,要求的高额赔偿,已经超出了合法维权的范畴。
北京律众律师事务所的杨勇律师提到,李某某明知产品只是标签瑕疵,而非质量问题,却通过多门店扫货、网络发帖施压、索要高额赔偿、获利后删帖的一系列操作,试图牟取不正当利益,和正常的消费者维权完全是两回事。正常维权的目的是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督促企业规范经营,而这类行为的唯一指向,是通过要挟企业盈利。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这类行为,国家已经出台了明确的规制规则。2025年12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新修订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这个办法将在2026年4月15日正式施行 。
办法里明确写了,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投诉,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受理。
同时,办法还给出了具体的判断标准:比如购买商品的数量、次数、频率,和商品保质期、普通消费者的正常消费习惯明显不符的;比如同一投诉人对同一经营者、同一类商品、同一类问题,短期内大量投诉的,都在判断范围内。
办法还新增了明确规定,不得滥用投诉举报权利牟取不正当利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此前接受央视采访时也提到,实践中有一小部分人,明为打假实为碰瓷,追求小错大赔,甚至用敲诈勒索、诈骗等违法手段索赔,新规就是要规制这类行为。
这件事的最终结果是,李某某在收到供应商支付的5000元补偿金后,主动删除了网上发布的所有帖文。
涉事超市已经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完成了标签问题的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