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今日 1933年1 0 月 1 5 日 同 项 英 等 发 表 《 中 华 苏 维 埃 共 和 国 中 央 执 行 委 员 会 关 于 从 新 颁 布 劳 动 法 的 决 议 》 , 同 时 颁 布 《 中 华 苏 维 埃 共 和 国 劳 动 法 》 和 《 违 反 劳 动 法 令 惩 罚 条 例 》 。 决 议 指 出 :
一 九 三 一 年 十 二 月 一 日 所 颁 布 的 劳 动 法 , 经 过 一 年 半 实 施 的 经 验 , 认 为 该 劳 动 法 的 条 文 有 些 地 方 不 合 于 现 在 苏 区 的 实 际 环 境 , 对 于 雇 用 辅 助 劳 动 力 的 中 农 、 贫 农 与 手 工 业 者 , 没 有 变 通 办 法 的 规 定 , 在 执 行 上 发 生 困 难 , 而 且 有 许 多 实 际 事 项 没 有 规 定 进 去 , 而 这 些 实 际 事 项 又 迫 切 需 要 规 定 。 中 央 执 行 委 员 会 为 了 增 进 工 人 的 利 益 , 巩 固 工 人 与 农 民 的 联 盟 , 发 展 苏 维 埃 的 经 济 , 在 一 九 三 三 年 四 月 间 , 组 织 了 劳 动 法 的 起 草 委 员 会 从 新 起 草 劳 动 法 , 五 个 月 来 这 一 新 的 劳 动 法 草 案 经 过 各 地 工 农 群 众 的 讨 论 , 集 合 了 许 多 意 见 。 中 央 执 行 委 员 会 根 据 劳 动 法 草 案 与 各 地 的 意 见 加 以 审 查 修 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