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盖婚房被40米燃气管拦住!没开通燃气却被要求交“改造费”,河北大哥:我连燃气用户都不是!
河北保定的田大哥最近快被逼疯了。儿子婚期定死了,婚房必须赶在婚礼前盖好,建材备齐、宅基地腾空,一切就绪。可他家外墙外盘着近40米长的燃气管道,死死卡住了施工位置,房子一动工,管子就得挪。他找到燃气公司,对方开口就是一句话:要交改造费。
田大哥当时就懵了。他家压根没开通燃气,一根火没点过,一分钱燃气费没交过。 这根管子从他家墙上走,纯粹是给下游邻居供气的“过路管”。他不是燃气用户,他是“被占用者”。可现在管子挡了他家盖房,燃气公司张口就要改造费,而且这笔费只针对燃气用户收。田大哥连用户都不是,凭什么掏这个钱?
更让人窝火的是,燃气公司工作人员上门只做了两件事:问了地址,登记了情况。收费标准多少,依据是什么,多少天能挪完,一个字没给。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田大哥多次打电话追问,始终没有明确答复。一边是儿子的婚期一天天逼近,一边是一笔数额未知、依据不明的费用悬在头上,房子一天不动工,婚房一天盖不起来。
这件事的核心矛盾,其实特别简单:责任划分,到底是“用户”还是“非用户”。
报道里有一句话很扎眼:这根40米长的管道,“一看就不符合燃气管道安装规范” 。燃气管道沿居民外墙敷设,有明确的安全距离和安装标准。40米长的管子盘在墙外,当初怎么批的、怎么施工的、有没有经过房主同意,这些关键问题燃气公司一个都没解释过。
而根据公开的政策文件,规则其实写得清清楚楚。河南叶县政府网站上有一份官方答复,直接把两条规则分开列明:用户是公司燃气用户,因房屋翻盖需要移管,费用由用户承担;用户不是公司燃气用户,管道是为下游供气从建筑红线外墙架设的,因翻盖需要移管,费用由公司承担。 田大哥的情况,完全符合第二条。
更关键的是,国家发改委《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燃气工程安装收费范围仅限于建筑区划红线内产权属于用户的资产,不得向红线外延伸。田大哥家外墙上的管道,产权属于燃气公司,不在他家建筑区划红线内。向红线外的资产收“改造费”,本身就没有政策依据。
类似的事,别的地方已经给出了答案。
河北蠡县的庞士恒,2021年翻盖危房,燃气管道挡在墙上。当年装管道时施工方答应以后挪管免费,可真要动了,燃气公司提出要收2300块。后来镇政府介入协调,燃气公司改变了说法,说等供暖季结束后上门勘察,费用协商着来。
河北邯郸永年区的李先生,非燃气用户,门口燃气管道影响装修,工人上门开口要500块。记者联系到燃气公司负责人,对方明确表态:“他不是燃气用户,挪管道不收费。” 永年区燃气办随后明确了两条规则:非燃气用户拆改公共区域管道不收费;后续使用天然气也不需要补缴这笔费用。
陕西渭南的朱师傅,家里三面墙被管道围着,建房要挪管,对方也提过要收费。最后经过协调,问题同样得到了解决。
同一个问题,多地已有明确答案。那保定的燃气公司,为什么可以另收?田大哥要的不是免单,是一个说法。改造费多少,依据是什么,凭什么只向燃气用户收,他一个非用户为什么也要掏。
说实话,这件事最让人无力的地方,不在规则本身,而在执行。
燃气是特许经营,这片地方只允许它一家经营,用户没有选择。它说收多少就是多少。田大哥拖不起——燃气公司可以今天问地址,明天等答复,后天领导不在。可儿子的婚期不等人。他最后大概率会咬牙掏钱,不是因为这笔钱该他出,是因为他耗不过那根管子。
遇到这种事,第一步是核实管道建设时间、规划审批文件,判定费用承担主体。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燃气主管部门或住建部门投诉,也可以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202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修订版也明确了燃气经营企业的设施维护责任和用户投诉处理义务。关键是要留存好沟通记录、收费告知等证据,便于后续维权。
一根管子,上墙时是公共设施,挪走时就成了“用户需求”。规则明明写着,执行起来却成了各说各话。
你觉得,田大哥这笔改造费,到底该不该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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