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40多岁男子,每个月都将工资全都交给女友。他打扫卫生时,意外发现女友在床底藏有私房钱,男子心里觉得不平衡。多次偷偷从床底拿钱,担心被女友发现,他叫来兄弟假装将钱拿走,伪装成小偷入室,就可以掩盖自己偷钱的行为,不料,女友报警后,男子和兄弟结局亮了。
40多岁的陈某,和女友徐某在一起共同生活。
两个人快到谈婚论嫁的地步了,陈某每个月领到工资之后,都会一分不少全部交给徐某保管。
在陈某心里,自己毫无保留把收入上交,两个人之间钱财就该坦诚相待。
这天,陈某在家打扫卫生,整理床铺的时候,意外在床底下,发现女友徐某偷偷藏起来的一笔现金。
陈某看到这笔私房钱,他心里瞬间五味杂陈,越想越不平衡。
他觉得自己所有工资都上交,毫无保留,女友却瞒着自己私下藏钱,感觉受到欺骗。
从这之后,陈某就动了心思,趁着女友不在家,多次偷偷从床底拿走现金,前后一共拿了上千元。
钱拿得多了,陈某心里越发忐忑,他害怕女友哪天清点这笔钱,发现钱款变少,很快就会查到是自己拿的。思来想去,他想出了一个歪主意。
陈某联系上自己的兄弟小王,跟对方商量,让他把剩下的钱全部取走。
小王一开始不愿意,直言这是违法的。
陈某却拍着胸脯表示,自己会和女友讲清楚,让她不要报警。
他还特意交代小王把房间翻得乱七八糟,柜子、衣物全部翻乱,刻意制造外来小偷入室行窃的假象。
陈某打的如意算盘是:只要伪装成入室盗窃,女友只会认为是外面的小偷偷走钱款,根本不会怀疑到自己头上,之前偷偷拿钱的事情,也就一并掩盖过去了。
没想到,才两个小时,女友徐某回到家中,一眼就看到屋内被翻得一团糟。
她赶紧检查床底,发现藏在下面的现金全部不见了。徐某第一反应就是家里进贼了,马上拨打110报警,向民警报案称家中遭遇入室盗窃,床底下存放的现金被盗。
接到报警后,民警仔细查看现场痕迹,调取周边线索,调查过程中发现很多疑点。
正常入室盗窃的痕迹,和现场情况并不匹配。顺着线索追查,民警发现,本案最大嫌疑人竟然就是报警人的男友陈某。
面对警方拿出的证据,陈某再也无法隐瞒,老老实实交代了全部作案经过,参与这件事的兄弟也随之落网。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盗窃罪。
陈某和兄弟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拿走徐某的私人钱款,涉案金额上千元,已经达到盗窃罪立案标准,属于共同盗窃。
即便双方是情侣,个人财产相互独立,私自拿走他人财物,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陈某刻意伪造入室盗窃现场,误导警方侦查,属于妨害办案的违法行为。
陈某本来只是情侣之间的金钱误会,好好沟通就能解决。
但是他选择偷偷拿钱,累计拿了上千元,还联合兄弟演戏伪造盗窃现场,自以为可以瞒天过海。
最后事情败露,不仅两个人的感情彻底破裂,自己和同伙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真是得不偿失。
不管关系多亲密,别人的个人财产,不能随意私自取用。
遇到矛盾,理性沟通,依法处理,才是正确的选择,不要因为一时赌气,犯下让自己后悔的错误。
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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