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一个20岁的女孩初次尝到爱情的滋味,每次跟帅气的男友约会,二人一番亲密的接触,她就脸红心跳,而且每次都心跳异常加速,女孩认为这就是“恋爱的感觉”,可也不至于每一次牵个手、拥个抱就心动悸动不已吧,不多久后,女孩就感觉到身体不适,不得已就去医院检查,竟然诊断为心律失常,并非是因为爱情。
据半岛晨报,10月8日报道称,为你心动,如今看来并非是好事了,感觉到身体不舒适,一定不能耽搁,要尽快去医院治疗哦。
家住金华的一位年轻女孩,才20岁,正是青春靓丽的美好年纪啊。
到这个年纪了,也可以谈恋爱了,小姑娘就跟一位帅气的小伙子相恋了。
可没想到,二人陷入恋爱之后,小姑娘的身体就开始发生了微妙的感觉,就是每次跟男友约会,她就会察觉到,自己心跳异常。
每一次见面、约会,或者是亲密的接触,女生的心跳就会狂跳不已,有的时候“砰砰”跳的让自己无法呼吸。
面对这样的情况,女生也挺费解的,但是她一直都认为,这个就是心动的信号,是爱情的悸动,独属于恋爱的人才会拥有的感觉。
另外就是,跟男友眼神交汇、或者谈话的时候,女生还会脸红,害羞,确实符合热恋期的现象啊。
也正是因为这样想,女生完全就没有在意,始终都认为,这个就是正常的,不需要去质疑自己的身体情况。
可随着交往的逐渐深入,女生的情况逐渐严重,毕竟见面后,跟男友稍微的牵牵小手啊、拥抱一下啊,她的情况就愈发的不能控制,甚至有的时候差一点都不能呼吸了。
要说这个心慌,真的是因为心动吗?真的是因为喜欢吗?真的是因为爱情吗?
时间久了,女生感觉自己的这个情况还是没有改善,身体的情况反而逐渐严重,这时,女孩才引起了重视,准备去医院做一下检查。
到医院检查之后,医生给其做诊断,发现女生心跳骤升到160次每分钟,而且就算是让她休息一下,情况也没法缓解。
另外,医生还检测到,女生有头晕、脑胀、胸闷等情况,看着非常的危险,最后确诊为心室过速,属于典型的心律失常。
女孩表示,还以为是对男友心动的信号呢。
殊不知,自己身体早就有潜在的疾病了,而且心跳紊乱,属于明显的心悸异常,是心律失常的重要信号,一旦忽视,后果可真的不堪设想哦。
不要因为自己年轻,就不怀疑自己的身体状况,有些病症,早点检测,早点筛选排除,才是对自己负责的表现哦。
本案件女生一开始以为,心跳加速是因为恋爱导致。
恋爱、约会、亲密,本身是不存在法律问题的,男友一般也不构成侵权。
《民法典》1165 条规定,侵权的构成要件主要分为,侵权行为,主观过错,损害后果,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这四者要同时满足才能要求赔偿。
女生确诊为心室异常,这个属于先天的异常,属于自身固有的基础的疾病。
而后期女生谈恋爱了,约会、情绪激动,也只是引导发作的外在的原因,不会造成心跳异常的根本原因。
所以说,一场普通的恋爱、约会、正常的情感互动,不属于违法侵权行为。
而且男友事前也不知道女方存在心脏方面的疾病,只不过是跟女生正常的接触、情感的互动,这就是正常人的社交行为,无法预见会有心率失常的情况。
男友不存在过错,也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也有例外,比如说男友明知故犯,明知道女友有先天性的心脏病症的,但是仍然故意刺激,导致女友身体损害,依法需要做出侵权赔偿。
《民法典》1173 条规定,根据过失相抵原则,如果因为自身的疏忽,存在扩大过错的可能,依法可以抵消对方的赔偿比例。
从法律上来看,个人的健康首要责任归属于本人。
成年人在交往的时候,反复发现心悸、心跳异常、身体不适,有义务主动就医去排查,不能把没有及时体检的后果归咎于亲密的对象。
所以说,即便男友存在前述有责情形,因为女生自己不注意,也会减轻男方的赔偿比例。
总而言之,正常约会,没有故意刺激的可能,就没有治安违法、更没有刑事责任。(信源:半岛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