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7年开始,我国GDP核算规则迎来新的调整,放到珠三角城市的维度来看,谁能从中获益,谁又将面临压力?我国沿用了15年的GDP核算“在地原则”,将正式更改为“经营活动发生地原则”,这项新规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正式落地。新规最直观的变化可以通俗理解为,一家企业在哪开展生产、在哪开展经营,对应的GDP就归属当地,不再由总部注册地全部囊括。珠三角九座城市里,总部经济发展最发达和数量最多的无疑是广州和深圳,因此广深两地的GDP相对而言会承受一定压力,但影响幅度应该不会太大。反过来,广深周边的佛山、东莞、惠州、中山、江门等城市大概率会从中获益。其中中山受益会较大,其GDP的获益总量肯定不是最高的,但增长幅度或许会相当可观;从长远来看,江门或许是最大的受益者,毕竟江门拥有大量尚未开发的土地资源。各位对此有什么看法?GDP趋势 看懂地方gdp 粤港澳大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