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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版《喜剧之王》是不会毁掉经典的。 原因其实很好理解。 倒不是剧版拍的有多么好,而是因为这部剧跟原版压根搭不上边,只是用了这个IP而已。 剧版《喜剧之王》没有讲跑龙套,而是讲述男主回到家乡,和村民一起守护渔村、发展文旅创业的故事。 并且剧中角色的名字也没有沿用原版,男主叫周可,女主叫阿珍。 整部剧除

剧版《喜剧之王》是不会毁掉经典的。
原因其实很好理解。
倒不是剧版拍的有多么好,而是因为这部剧跟原版压根搭不上边,只是用了这个IP而已。
剧版《喜剧之王》没有讲跑龙套,而是讲述男主回到家乡,和村民一起守护渔村、发展文旅创业的故事。
并且剧中角色的名字也没有沿用原版,男主叫周可,女主叫阿珍。
整部剧除了小人物逆袭的核心要素以外,是完全和电影《喜剧之王》不搭边的,只是用了这个经典IP。
既然剧情跟人物都完全不一样的话,那就不会出现毁经典的情况了。
对此你们觉得这部剧好看吗?
我先把话撂这儿:拿经典IP拍新故事,这活儿本身就挺鸡贼的。
片方心里门儿清,真按电影路子拍跑龙套,那得跟周星驰硬碰硬。现在改成渔村创业,既蹭了名字,又躲开了比较,算盘打得隔壁村都听见了。
可问题也藏在这儿。你挂着“喜剧之王”四个字,观众点进来就是冲着那股子辛酸劲儿去的。结果端上来一盆乡村振兴宣传片,这落差谁受得了。
有人可能说,人家都改名换姓了,你矫情啥。这话不对。IP的价值就在那四个字上,你用它引流,就得承担观众的心理预期。
好比街口开了家店,招牌写着“全聚德”,进去一吃是沙县小吃。人家老板说我又没卖烤鸭,你骂不着我。这不扯吗。
剧方这波操作,说白了就是既要又要。既想借经典的名头拉流量,又不想被拿来跟经典比质量。天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再说回“毁经典”这个说法。其实经典从来不怕被毁,怕的是被稀释。你拍一百部烂片,周星驰那版该啥样还啥样。
但IP这玩意儿是有寿命的。今天借去拍渔村,明天借去拍外卖员,后天借去拍广场舞大妈。用着用着,大家就忘了这名字原本代表啥了。
这就跟往茅台瓶子里灌二锅头一样。喝的人知道味儿不对,但架不住天天有人这么干。时间长了,茅台这两个字在年轻人心里的分量就轻了。这么看,剧版最大的问题不是毁经典,是消费经典。它把“喜剧之王”从一个具体的作品,变成了一个谁都能拿来套的万能模板。
小人物逆袭这个框太大了。外卖小哥逆袭算,摆摊大妈逆袭也算,回乡创业当然更算。那还要这个IP干啥,直接叫《乡村创业故事》不香吗。
说到底,片方还是懒。原创一个故事多费劲,买IP多省事。观众一看名字熟悉,随手就点进来了。至于看完骂不骂,流量反正是到手了。
这年头好故事不少,就是没几个敢堂堂正正挂自己名的。都想着借别人的光,等借光的人多了,光就不亮了。
剧里男主叫周可,女主叫阿珍。这名字起得也讲究,跟原版里尹天仇、柳飘飘八竿子打不着。摆明了就是告诉观众:别拿我跟电影比。
可你要真不想让人比,就别用人家名字啊。又当又立这一套,观众早看腻了。现在的网友精着呢,你越躲着比较,越说明心里虚。
其实拍小人物创业没啥不好。这几年乡村振兴题材出了不少好作品,踏踏实实讲故事,照样有人看。非往经典上靠,反而拉低了格调。
我不知道这剧播完口碑咋样。但我猜,过个一年半载,大家记得的还是周星驰那版。至于剧版,估计连角色名都没人想得起来。
一个IP被借来借去,最后啥也没留下。这大概就是“消费”和“致敬”的区别。致敬是拿自己东西跟经典对话,消费是拿经典给自己贴金。
剧版这事儿干得不算坏,就是有点没出息。有那功夫琢磨怎么蹭IP,不如想想咋把渔村故事讲出点真东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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