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想过"无期徒刑"的人老了怎么办?若无法自理,监狱给养老吗?
浙江钱某的经历,就把这个难题摆到了台面上,他因故意杀人被判死缓,后来减为有期徒刑。2017年,他出现严重感染、心功能异常等疾病,监狱准备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却在寻找保证人时遇到了阻力。
儿子说,自己住房和经济条件都差,接不了,这个孩子两岁时母亲就去世了,由外婆带大,与父亲关系疏远。
反复沟通后,家属提出四项要求,联系医院床位、争取医保、提供补助、安排救护车。监狱逐项解释,其中补助没有相应开支,医保也无法马上享受。最终,家属签字,手续完成了交接。
读到这里,我很难简单指责这个儿子冷漠。
接回一个重病老人,意味着有人照料、有人付钱,还得有人承担长期责任,父亲服刑多年,孩子也在缺少父亲的环境里长大。不能因为父亲病了,就默认孩子有能力接住所有后果。
这件事真正让人犯难的地方,是法律条件满足之后,现实生活未必已经准备好了,不过,讨论这个问题,先得把几条出路分清楚。
年纪大,不意味着自动获得假释,最高法规定,符合相关条件的老病残罪犯,假释可以依法从宽;年满八十周岁、患病或者生活难以自理、没有再犯罪危险,同时符合减刑和假释条件的,优先适用假释。
但累犯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假释的严重暴力犯罪罪犯,仍然受到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保外就医也有严格门槛。
按照现行规定,仍在执行无期徒刑的人,不能仅凭重病、失能就适用这一制度。钱某某办理时已经减为有期徒刑,这个细节决定了案例不能被理解成“无期犯病重就能出去”。
所以,“老了就放出去”解决不了问题。依法不能出去的人,仍要在监狱里继续服刑;能够出去的人,也需要有住所、治疗和照料安排。
留下来的人怎么办?
上海南汇监狱的探索,提供了一个具体答案。它专门承担老病残罪犯的监管改造工作。2016年的公开报道显示,当时长期服药的服刑人员有850余人,每天服用的药片超过8700颗。药品要分装、核对,还要监督服下,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马虎。
这些数字,让“监狱管养老”有了真实的分量。照顾失能者,涉及用药、护理和抢救,需要专业人员,也需要稳定经费。
今年的法律修订,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责任,2026年4月30日通过的新修订《监狱法》,将于11月1日施行。新法明确保障罪犯生命健康,发现患病应按规定治疗,并规定国家保障基本医疗。
同时,对生活困难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由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政府帮助安置生活、依法给予救助帮扶。
责任不能止于高墙之内。但有了法律,还得有能落地的安排:出狱后住在哪里,医保如何接续,谁来照料,费用从哪里出,都应该尽早落实。否则,监狱少了一名需要护理的人,家庭或社区却突然多了一份无法承担的责任,难题只是换了地方。长期刑罚必然会遇到衰老,执行刑罚的人和制度,都必须为此做好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