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在法国生活18年的中国籍宝妈,坚持认为自己已入法国籍的孩子仍然是中国人。
很多人看完这位旅居法国 18 年宝妈的视频,都会被她这套说法绕进去:“孩子拿法国护照只是发展需要,国籍只是法律身份,流淌中国血脉、会中文、会唱国歌,就还是中国小孩。” 乍听之下充满家国情怀,但细细推敲,这套观点在法律层面根本站不住脚。
博主原话:“孩子选择法籍,纯粹是在法国读书、生活、发展的现实需要,这只是一个法律层面的身份,不等于他的根。在家里,我们的母语就是中文。我从小就给他看大量中国的纪录片、影视剧,教他认识中国,教他唱中国国歌。在文化上,我一直按中国人的方式去教育他。国籍只是一张纸,是法律身份;但血脉是改不掉的,他身上流淌的是中国人的血。所以在我和孩子的认知里,他就是中国人,是中国小孩。”
首先要厘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明确规定: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中国公民自愿取得外国国籍的,自动丧失中国国籍。法律是严肃的,国籍从来不是一张可以随意忽视的薄纸,它代表着公民对应的权利、义务、主权归属。一旦主动取得法国国籍,在法律上就不再是中国公民,这不是主观认同就能改变的事实。
不可否认,文化传承、血脉亲情非常珍贵。坚持教孩子中文、了解中国历史文化,这份文化认同值得尊重,华人后代完全可以保留华人的文化底色,热爱中华文化。但文化上的华人后裔,不等于法律意义上的中国公民,不能把文化认同和国籍身份混为一谈。
会说中文、会唱国歌、了解中国历史,这些是文化教育的成果,却不能等同于拥有中国国籍。国籍代表的是你受哪国法律保护、对哪国履行公民义务。如果模糊这条边界,混淆文化身份和法律身份,就会造成概念上的误区。热爱中华文化是一件好事,但不能因此否定国籍法律的严肃性。
文化根脉可以代代相传,但国籍有法定的边界。我们可以骄傲地传承华夏文化,却不能主观改写国籍定义。华裔后代可以是热爱中国文化的华人,但不能等同于法律意义上的中国人。家国情怀值得珍视,但家国认同,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她的孩子,从拿到法国国籍那天起,就再也不是中国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