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曝光了!”广东深圳,一女子打打119报警。她按接警员要求上传火情视频,点击链接时,竟弹出浏览器开屏广告,关闭广告却找不到按钮,她被卡了1分钟,把她急得直跳脚。这类广告为何如此猖獗?背后真相:弹窗广告每千次展示可获利约30元;用户每点击一次,平台便能赚取2.5元,相关产业链收益可观,可违规处罚仅有5000至3万元,违法收益远远高于违规成本。
深圳一位女士发现邻居家起火,赶紧拨打119报警,接警员发来短信链接,请她上传现场视频,方便消防员在路上就掌握火情。
她点开链接准备上传,跳出来的却是浏览器开屏广告,关闭按钮找不到,误触好几次反而被带到别的广告页面,来回折腾了将近一分钟才把视频传上去。
好在消防员出警够快,火情没有因此被耽误。
这件事被央视曝光后引发了不少讨论,消防部门随后说明,短信链接本身不带广告,弹窗来自她手机浏览器。
一个技术细节的澄清,没有改变这件事的底色:在一个人命关天的时刻,商业广告实打实地挡在了前面。
哪怕只耽误几十秒,它卡住的也不只是页面加载,是一个普通人在突发状况下,想要做点什么的通道。
弹窗广告泛滥到这个地步,已经不是“忍忍就过去了”的事,它有一套算得非常清楚的经济账。
一个日活百万的应用,每天弹三次,一个月下来收益能过百万,而现行法规对未确保一键关闭的违规行为,罚款上限是三万元。
被顶格罚一次,损失可能还不到一天的广告收入,违规变成了一笔可以接受的“运营成本”,守法反倒显得不划算,这种倒挂的激励结构,是弹窗广告怎么整治都卷土重来的根本原因。
更麻烦的是追责这件事,很多App自己并不直接做广告,而是接入第三方广告服务商的开发工具包。
真出了事,开发者可以推给广告平台,平台可以推给技术提供方,一层一层推下去,每一环单看都“合规”。
取证也难,用户碰到弹窗,跳转过程来不及截图,关闭按钮一闪而过,投诉的时候拿不出东西来。
再加上部分开发者会通过后台识别用户机型、区域,在特定时间段突然触发弹窗,执法人员去复现的时候什么也看不到。
这种局面的代价,老年人感受最深,黄山有位老人想拍鱼灯表演,点开相机半分钟跳转了近二十次广告,最后只好放弃。
还有老人手机拨号页面被广告盖住,连打电话都成了问题。
工信部早在2021年就要求适老版应用不得出现广告弹窗,但实际情况是,接近三成的App长辈模式里仍然有广告或营销内容。
适老化改造停留在了放大字体的层面,广告推送照旧,诱导下载照旧。
监管不是没有动作,市场监管总局今年部署了互联网广告秩序整治行动,工信部也多次约谈和下架违规应用。
但“通报—整改—回潮”这个循环本身说明,运动式执法解决不了结构性的问题,要让弹窗广告真正收敛,核心只有一条:让违规的代价大到不值得冒险。
中国政法大学郭旨龙教授的建议值得认真对待,对以弹窗广告为主要盈利手段的主体,罚款金额按违法所得的一到两倍来设定。
只有当多赚一块钱就可能被罚掉两块,这条利益链上的各方才会认真算这笔账。
监管方式也得跟上,从人工巡查转向技术抽检,建立常态化监测,让执法有据可查、有技可用。
弹窗广告卡住119上传通道这件事,真正值得追问的不只是某个浏览器的关闭按钮设计。
当技术带来的便利被用来精准收割注意力,当流量变现的逻辑可以毫无顾忌地挡在公共服务前面,需要重新审视的是整个行业的规则和底线。
用户不是流量池里的一个数字,对自己手机上出现什么、什么时候出现、能不能关掉,本来就该有最基本的控制权。
这个权利不该被几行代码,和一套精心设计的跳转逻辑轻易架空。
整治弹窗广告,说到底是在回答一个问题:商业利益和公众权益之间,那条线画在哪里。
画不清楚,今天卡住的是上传火情视频,明天卡住的可能就是别的东西。
信源:
央视新闻,2026-09-28——“法治在线丨半分钟广告弹窗近20次 防不胜防的手机广告弹窗该如何治?”
央视新闻,2026-09-29——“‘上传起火视频却遭弹窗广告干扰’‘半分钟广告弹窗近20次’,央视起底关不掉的弹窗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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