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六旬老人游乐园内玩滑滑梯致腰椎骨折,要求园方赔偿!园方称提示牌明确写道“谢绝成人游玩”。家属:”我母亲不识字 现场没有工作人员提醒,必须赔偿!”网友:不识字不代表人家园方有错误,不懂法犯法需不需要承担责任?
六旬的黄大妈带着孙子去游乐园玩。孙子在滑梯上爬上爬下,玩得开心,扭头喊奶奶:“你也来滑一下嘛!”
黄大妈心想,不就是个滑梯嘛,能有多难。她上去了,连着滑了三四趟。
最后一趟下来的时候,速度有点快,滑滑梯前面是一堵海绵墙,本来是给孩子起缓冲作用的。但对黄大妈来说,距离不够,黄大妈撞上去又弹了回来,腰“咔嚓”骨折了。
儿子接到电话赶过来,气冲冲地找园方要说法。
园方指着旁边的牌子:“上面写着‘谢绝成人游玩’,我们提示到位了。”
儿子一句话怼回去:“我妈不识字。再说了,现场一个工作人员都没有,有人拦一下,她能上去吗?”
园方说可以“象征性给点”,儿子不干:“我花钱买的票,在你们园里摔成这样,医药费必须全赔!”
此事引发热议, 有网友说,园方已经尽到了提醒义务, 识不识字那是你自己和陪同家属的事情, 与园方无关联责任!
也有网友说,老人不识字,为什么没有家属陪同?主要责任在老人的家属不在游乐园,游乐园里已经明确提示是小孩玩耍的,游乐园没有责任。
还有网友说,我觉得就算工作人员嘴巴和肢体动作都提醒了,这老太婆还是会去坐,到时候他的家属又有新的托词了!
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园区要承担责任吗?
律师认为,黄大姐买票以后,就和这个园方建立了合同关系,如果有些设施因为它的风险性,需要限制某些年龄段的人士来使用的话,园区应当安排专门人士对这个这些游客进行引导和劝阻。他如果仅仅设立一个警示牌,是不足以对这些游客对这个设施的风险产生清楚的认识的。所以如果因此发生风险的话,那园区肯定还是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最后法院判了:园方承担30%的责任,赔五万多。
不识字,不是免死金牌。成年人进游乐场,看到一个小孩子玩的滑梯,心里多少该有个数——这东西是给小孩设计的,不是给大人玩的。
你非要上去滑,滑出事了怪别人没拦你,这逻辑放到哪儿都站不住脚。
但园方也别觉得自己完全无辜。收了钱,就得负起管理责任。牌子贴了,人没到位,出了事想一句“你自己不看”就撇干净,那也太省心了。
30%的责任,判得不算冤。剩下的70%,得自己扛着——因为有些跟头,只能自己摔,摔完了才知道疼。
成年人的世界,没有“我不知道”这四个字的免责权。你不识字,可以问;你不确定,可以看别人怎么做。
但如果你什么都懒得判断,什么都指望别人替你兜底,那迟早有一天,兜不住的就是你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