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梵体育网

不得不说,警方这次判罚,算是符合公众期待,大快人心了。2026年9月29日,衡阳

不得不说,警方这次判罚,算是符合公众期待,大快人心了。2026年9月29日,衡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接到崔某报警,称其驾驶的摩托车遭人脚踹。

民警调取路面监控、询问当事人,事情经过逐渐清晰。9月28日晚上7点半左右,刘某某开着小型汽车沿蔡伦大道经匝道驶入衡州大道,崔某骑一辆两轮摩托车在前面。

崔某车速慢,一直占着中间车道。刘某某闪灯提醒,崔某没有让行。双方在路上发生口角。刘某某找机会超车离开,崔某追到下一个路口,多次故意压低车速别车,最后在直行绿灯时把车停在刘某某前面拦截。刘某某被连续别车后情绪失控,下车一脚踹向摩托车,车当场翻倒。

调查结果查实了崔某三项交通违法:不戴安全头盔、驾车时有其他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行为、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分别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第三十八条和《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衡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依法对三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罚款200元、驾驶证记4分。刘某某脚踹摩托车未造成人员受伤及财产损失,情节轻微,由属地派出所依法予以批评教育。

“法不向不法让步,也不向情绪让步。”核心争议在于刘某某的行为能否构成正当防卫。2025年6月27日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为,造成损害的,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受处罚。

但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非常明确: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已经开始的侵害尚未结束,排除事前防卫与事后防卫。

刘某某踹车时,崔某的别车行为已经中断,车辆已经停在那里,不法侵害不具有即时性和紧迫性。刘某某的行为更接近于对先前挑衅的报复性回击,不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制止。

有律师指出,刘某某踹的是车不是人,这是定性的关键。如果踹到人身,哪怕没有造成伤害,也可能触发对孕妇的加重处罚条款,甚至从治安案件升级为寻衅滋事或故意伤害。

事后刘某某得知崔某怀有身孕,私下赔付了800元。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怀孕妇女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但罚款可以正常执行。崔某的孕妇身份不影响交警对其交通违法行为的罚款记分处理。

衡阳警方实际上是把三种不同性质的行为拆开处理。崔某的别车、占道、不戴头盔属于交通违法,由交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刘某某下车踹车属于治安违法,超出交通管理范畴,由属地派出所管辖,因情节轻微予以批评教育。

刘某某赔付的800元属于民事赔偿,解决的是车倒人惊的损失补偿问题。交通违法归交通,治安违法归治安,民事赔偿归民事,三条线并行,谁动手谁就从被别车的一方变成了被处理的一方。各担各责,两笔账分开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