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1年,14岁的黄有良正在插水稻,谁知来了几个日本兵,二话不说上来就脱衣服,正当她拼命挣扎时,一个日本人却“救”了她——他喝退同伙,把她拖进屋里施暴。这个“救”她的人,把她推进了更深的地狱。谁也没想到,这个海南黎族女孩此后要在黑暗里熬两年,又用一辈子去讨一个公道。
(人民网 2017-08-14 报道《中国大陆最后一位起诉日本政府的“慰安妇”幸存者离世》)
1942年4月,刚满15岁的黄有良被日军再次抓走,送进藤桥军营的慰安所。白天她干活,夜里日本兵排着队推门。两年里,她像一件被随手传递的器物,连人的尊严都被碾成了灰。逃出来那天,她对看守谎称父亲去世要回家送葬,才骗得一条生路。
可逃出虎口,并不等于走出了黑暗。回到村里,她成了旁人指指点点的对象,话里话外都像在说她不干净。后来她嫁过人,又遭遇虐待,尝尽了人间的第二重苦。她明明是受害者,却要为别人犯下的罪,背一辈子的骂名。
转折发生在2001年7月。60多岁的黄有良鼓起勇气,和陈亚扁、林亚金等8名海南幸存者一起,向东京地方法院起诉日本政府,要求谢罪、恢复名誉。12月,她作为原告代表第一次站上日本法庭,当庭讲述自己的遭遇。
这一告就是近十年。案子反复开庭、上诉、驳回,日方法院虽然认定了当年的侵害事实,却以“个人无权起诉国家”为由,判决她们败诉。2010年三审落定,中国原告全部败诉。从1995年起,大陆24位幸存者发起的4个起诉案,无一胜诉。
2017年8月12日晚,黄有良在海南陵水英州镇乙堆村的家中去世,终年90岁。她始终没能等来那句道歉。两天后,以她为拍摄对象之一的纪录片《二十二》在全国上映,银幕亮起来的时候,她却没能看见。
有人说,记住这段历史是为了仇恨。我却觉得,记住她,是为了让这样的悲剧不再落在任何一个女孩身上。14岁的孩子不该在稻田里被魔鬼盯上,逃出地狱的人也不该再承受同胞的冷眼。
“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列宁。
“一个没有英雄的民族是不幸的,一个有英雄却不知敬重爱惜的民族是不可救药的。”——郁达夫。
如今登记在册的大陆“慰安妇”幸存者已寥寥无几,黄有良是最后一位起诉日本政府的原告。她走了,但她用76年的坚持告诉我们:有些账,可以不赢,但不能不算;有些公道,可以迟到,但不能缺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