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不结婚的坏处。
人走了,钱没花完,姑姑,姨妈,舅舅、叔叔等九个亲戚,为了钱财互相争财产告到法庭上。
价值几百万的房子也被充公了,自己省吃俭用了一辈子,一点福没享到,最后财产却好了别人。
北京一名单身的女子去世了,留下了一套价值400多万的房产,还有110多万的现金,房产,股票等。
她生前没有结婚,没有子女,也没有兄弟姐妹,父母亲,外婆等直系亲属都去世了。
舅舅,姨妈、姑姑、叔叔等九个亲戚为了争夺财产,互相告上的法庭,因为他们生前都照顾过这个女子,叔叔因为照顾的比较多,分得了20%的财产,其余的亲戚都分得了10%的财产。
剩下一套400万的房子却被冲了公,由于女人生前没有留下遗嘱,没有直系亲属继承人,所以房子没有分。
来到世上走了一遭,省吃俭用的舍不得花,人走了,钱财房子都是过眼云烟,什么痕迹都没有了。
你们觉得这财产是该充公还是亲戚们分了好?毕竟这些亲戚都照顾过这名女子,为什么房子就不可以分?要知道单身的不结婚的还是比较多的,如果财产没人继承的话,只有公家来接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