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营推鞭刑入法 洪孟楷版本:性侵、虐童、毒驾、诈欺最多打12下
梅花新闻网 简立欣/台北报导
国民党民代洪孟楷领衔提出、获52名蓝委连署的「鞭刑公投」,上月遭中选会驳回,蓝营决定推动修法。洪孟楷今天(30日)提出提案修法版本,规范重大性暴力、毒驾、虐童致死致重伤、重大加重诈欺犯罪可施用;鞭刑次数3下以上,12下以下。
国民党团之前提出鞭刑公投,立法机构三读通过该提案,中选会委员会却以「现行法律刑法种类尚无鞭刑制度,公民与任何人不得施予酷刑、残忍、不人道之惩罚」理由驳回。国民党团今日召开「鞭刑入法—重大诈欺、性暴力、毒驾、虐童得宣告强制鞭打!」记者会,党团书记长许宇甄、首席副书记长洪孟楷出席。许宇甄表示,针对重大刑案,立法机构之前通过鞭刑公投提案,中选会却强行驳回;既然公投这条路被中选会封死,立法机构就必须挺身而出,国民党团顺从逾8成民意,推动《刑法》修正草案,主张将强制鞭打增列为从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