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29 日新黄河报道,陕西安康白河县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近期迎来重大变化。一名女教师夜间步行回家,先后遭到两辆汽车撞击碾轧,第二车驾驶人酒后驾车,碰撞之后没有停车施救,继续行驶,受害者被卷在车底拖行 5.9 公里,最终不幸离世。事发之后,车上同行人员商议找人顶替,拆除行车记录仪存储卡抹去记录,目前 5 名涉案人员的指控罪名全部变更,案件提级审理。
事情发生在 2024 年 4 月 29 日晚 20 点 40 分左右,49 岁的薛女士是当地一名教师,独自步行返程。第一辆车司机刘某祥驾车将她撞倒,司机随即靠边停车,下车查看并拨打报警电话。仅仅 8 秒后,肖某驾驶黑色轿车驶来,碾轧倒地的薛女士,人被卷入车辆底盘。
车上一共有 5 人,均为同一家交通企业工作人员,事发前几人聚餐饮酒。检测显示,驾驶人肖某血液酒精含量达到 80.83 毫克每百毫升,属于酒后驾车,车辆同时存在超速情况。碰撞发生时肖某察觉到异常,准备靠边停车,副驾薛某旭劝阻其不要停车,直接驶离。几人商议后,肖某继续开车前行,任由伤者卡在车底拖拽前行。
车辆行驶至红石河隧道红绿灯处,车上人员拔掉行车记录仪电源,取出内存卡销毁记录,掩盖事发过程。车辆持续行驶 5.9 公里,直至开到辕门小学门前减速带,底盘被卡住无法移动,几人才被迫停车。
他们没有第一时间报警救人,反而商量掩盖违法事实,联系同事劝说对方顶替驾驶员,试图用虚假说辞蒙混过关,顶替计划最终没能成功。法医鉴定表明,第一次撞击造成的伤情并不会直接危及生命,拖行带来的损伤是造成不幸的主要原因。
案件初期,检察机关以交通肇事、包庇等罪名提起指控,部分涉案人员当时未被追责。家属坚持维权,多次申请鉴定,推动案件重新核查。2026 年 9 月,案件迎来重要转折,检察机关重新认定,5 人明知车底有人,不实施救助并选择离开现场,放任伤者持续遭受伤害直至不幸,符合相关重罪的构成要件,对 5 人变更指控罪名,案件移交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级并案审查。
受害者家属称,漫长的维权过程十分煎熬,期盼得到公正处理。法律人士解读,普通交通事故和主观故意类案件,核心差别在于主观想法。这起事件当中,一行人明知碾轧到人,刻意不停车、销毁记录、找人顶替,放任伤害持续发生,因此指控罪名出现重大调整。
这起事件也提醒广大群众,酒后切勿驾车。一旦出现交通意外,首要选择救人并报警,不要试图离开现场、销毁证据或者找人顶替,只会让自身承担更为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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