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捅前妻7刀为何不判故意杀人罪不判故意杀人的主要原因是连捅七刀,但仅造成轻微伤,客观上没有证明凶手有杀人故意的条件。
我知道有人看到捅、七刀,会觉得这都够不上杀人故意?但现实里有大量动刀的案件,数据多到足以证明持刀攻击的人体部位和死亡结果的联系,没有伤害致命部位,伤口不够深,是不会致命的。那么判断人持刀伤人有没有杀人故意,自然也要看刀的大小、攻击部位,伤口大小深浅。
刑法有个原则叫排除合理怀疑,他不追求结果的百分百确定,但要求结果具有唯一性排他性,在这个案件里,是无法排除男方只想伤害不想杀人的故意的,那么就不能定故意杀人只能定故意伤害,因为存在故意伤害目的是唯一的、排他的。
从朴素的道德观念而言,当然是对这类行为一律严处,但是如果一律严惩,像这个案件,男方情绪上头,反正轻伤重伤结果一样,那么很可能对女方造成的伤害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