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团坑儿媳!”上海,老两口出资457万,帮儿子在上海买下两套房子,同时,让儿子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儿媳妇的名字。儿媳妇感动不已,也拿出91万。谁料,儿子和儿媳长期两地分居,导致感情破裂。老两口见状,一纸诉状将儿子儿媳告上法庭,要求返还457万借款,还拿出一张儿子写下的36%的高息借条。儿媳妇怒了:我从没签什么借条,凭什么让我还?法院这样判了。
2012年,张先生和陈女士登记结婚,婚后,张先生从江苏来到上海工作,夫妻俩开启两地分居生活。
张先生的父母,考虑到儿子将来是要在上海扎根的,总要在上海有套房子,才算把家真正的安顿下来。
于是,老两口决定就算掏空家底也要给儿子买房。
2017年、2020年,老两口分别帮儿子在上海买了两套房产,第二套交的首付。
为了买这两套房,他们可以说是倾尽全力,不仅掏光了全部积蓄,还把老房子的拆迁款都拿了出来,甚至还东拼西凑在外面借了一部分。
房子买下后,老两口还大方的让儿子把房产证上加上儿媳陈女士的名字,儿子非常感动,对公婆感恩戴德,自己也先后拿出91万。
老两口这么做也不是全无私心,房子买下后,他们也会搬过来同住。
另外,考虑到婚姻有很多不确定性,万一哪天儿子婚姻生变,自己的财产有外流风险,于是,偷偷留了一手。
他们都背着儿媳,单独让儿子写下这样一张借条:2017年借款194万,年利率36%。2020年借款160万,年利率24%。2023年又补了一张81万的借条,三笔合计本金高达457万余元。
当然,张先生是站在父母这边,心甘情愿写下欠条的,毕竟买房款是父母一生的心血,只要自己和妻子好好过日子,这笔钱父母不可能让还。
谁料,张先生和妻子长期两地分居,导致双方感情破裂,婚姻岌岌可危。
张先生的父母见状,一纸诉状把儿子和儿媳一起告上法庭,要求两人共同偿还457万欠款及利息。
直到这时,陈女才才知道,多年前公婆的每一笔出资,居然都是带高额利息的借款,而且是丈夫瞒着自己单独签下的。
法庭上,她坚决拒绝认账,认为这是婆家事后刻意造债,想在离婚分财产时套路自己。
庭审中,老两口坚持,房子写了夫妻两人名字,儿媳享受了房产增值,就该一起还债。
法院审理后认为:
正常父母帮子女买房,不可能约定24%、36%的超高利息,完全违背常理。
所有借条,高息约定,都是张先生及其父母私下操作,陈女士全程不知情,没有共同借款的合意。
《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必须有共同签字、事后追认,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且双方知情。
最终,法院判决:457万本息全部由儿子张先生独自承担,儿媳无需承担一分钱债务。
张先生父母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
如今,张先生独自背负欠款,加上每月两万的房贷压力,父母停止补贴后,他早已无力还贷,生怕房子被拍卖。
目前,张先生已经向法院申请再审,坚持要让妻子共同承担债务,案件已经成功立案审查。
此案曝光后,有人说:如果是正常的借款,老的是为了防止自家财产被儿媳分走,还能理解。但这利息,就明显是一家子合伙坑儿媳了,法官没判错。
还有人调侃:这么多房产纠纷里面,终于看到一个一家人团结一起坑儿媳妇的案例了!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