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是这样的结果!”山东菏泽,10岁男孩站在学校门口迟迟不敢进去,转身跑向河边轻生!父亲看了教室监控崩溃:班主任在教室里扇了孩子8次!孩子父亲认为老师跟孩子的死脱不了关系,但检方认为证据不足,不予批捕,人放了,案子退回去补侦。
“我儿子早上出门还好好的,怎么就没了,是他老师害死他的……”孩子父亲面对镜头,一边一边的哭诉。
出事的小男孩今年只有10岁,化名祝小舟,是当地一所小学四年级的学生。
在家人、邻居眼里,这个孩子特别乖、特别听话,不调皮捣蛋,性格也偏内敛,平时从来不会惹事,家长一直以为孩子在学校过得平平常常,根本没发现孩子长期在学校受委屈、被体罚,这也是事后家长最崩溃的地方。
时间回到2026年6月29日,根据学校监控和警方调取的路面监控显示,当天早上7点多,小舟独自骑车到学校门口,两次走到校门口,两次徘徊驻足,最终都没敢走进校园。
能看得出来,孩子当时心里极度恐惧、纠结,特别害怕进校园面对打骂自己的老师,可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犹豫再三后,他转头骑车离开了学校,独自去往距离学校几百米的宋金河。中途他还在河边的桥上停留观望过,最终在早上8点02分左右,跳入河中轻生溺亡。
这里有个很让人揪心的细节:事发河段的水并不深,孩子身高大概1米5,正常情况下绝对不会溺水。
家属和警方研判后一致认定,孩子是一心求死、完全没有挣扎,才最终不幸离世,属于典型的被逼无奈下的轻生行为。
孩子离世后,家长悲痛万分,但他们以为是孩子学习压力大,或者是被同学欺负,完全没敢想是班主任一直在针对性体罚自己的孩子。
直到他们强烈要求查了教室、校门口、路边所有监控,这才彻底看清孩子生前一周遭受的所有体罚细节。
教室里的监控能清晰看到:老师当众直接掌掴孩子的脸和头部,多次伸手揪他的头发、拽耳朵;还把孩子的作业本使劲扔出去、拿作业本狠狠砸孩子头部;除此之外,经常单独罚他长时间站着!
孩子那一周每天上学都是煎熬,但他年纪小、胆子小,被老师长期打骂羞辱后,不敢跟老师反抗,也不敢回家跟爸妈说实话。
孩子父亲认为,老师教育孩子可以,但实打实的肢体伤害和当众羞辱,这是不可饶恕的!
但案件进展一波三折。
2026年8月9日,当地公安局最初审查后,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判定没有犯罪事实。
小舟父母无法接受这个结果,依法申请了刑事复议。经过重新核查,警方推翻了之前的结论,认定涉事班主任谭某某涉嫌虐待被看护人,存在犯罪嫌疑,撤销原不予立案决定,正式立案侦查。
警方先对涉事老师作出行政拘留处罚,拘留15天期满后,依法转为刑事拘留,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但最新消息是:2026年9月,当地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对涉事老师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
检察院的核心依据是:现有监控只能证明老师存在多次体罚行为,无法出具直接、唯一的法律证据,证明孩子的轻生死亡,和老师的体罚存在绝对的因果关系。
涉事老师暂时从看守所释放,案件退回公安机关继续补充侦查。
孩子父亲明确表示,无法接受这个结果,后续会持续申诉、跟进案件,一定要追究涉事老师的刑事责任,给离世的孩子一个交代。
整件事之所以引发全网热议,核心原因就是太让人痛心:一个乖巧懂事的10岁小孩,不懂反抗、不懂求助,因为频繁遭受老师的掌掴、羞辱、体罚,心里彻底崩溃,最终选择用极端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
可是父母好不容易让警方立案,结果到了检察院,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法证明体罚和死亡有直接因果关系”为由,不予批捕,人放了,案子退回去补侦。
我就想问一句:一个10岁的孩子,之前好好的,被同一个老师连续一周当众扇耳光、揪头发、砸脑袋,然后他就不去上学了,跑去河边把自己淹死了——这中间没有因果关系?那什么叫因果关系?非得让孩子留一封遗书写着“我是被老师打了想求死”才算数?
法律讲证据,我懂。但法律也该讲常识。一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实施持续性肢体暴力和人格羞辱,导致孩子精神崩溃、选择自杀,这在任何一个正常人的认知里,就是因果关系。
现在倒好,监控拍得明明白白,8次掌掴、揪头发、砸作业本,铁证如山,结果一句“证据不足”就把人放了。
如果一个老师当众扇孩子8个耳光都不用坐牢,那下一个站在学校门口不敢进去的孩子,谁来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