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某局长在一次饭局上,认识了系统内一下属公司的女下属,熟悉之后,女下属提出了借钱,局长给了2万后两人发生了亲密行为,谁知女下属却直接拿着两人的亲密视频威胁局长,局长当即拒绝之后径直离开,女下属竟然直接拿着视频找到了纪委,这下牵出了萝卜还带出了泥。
2026年9月8日,达州市达川区检察院披露了这起案件。周某是某局局长,李某在该系统下属公司工作。
两人的接触也并非从借钱那天才开始。饭局认识后,周某和李某又在几次饭局中见面,关系逐渐熟悉,周某还曾送给李某一张购物卡。
约一个月后,李某遇到了现实的资金问题。李某的信用卡因为逾期被冻结,需要3万元处理。李某不愿向家人朋友开口,便约周某到茶楼,提出先借2万元。
李某同时表示,只要周某肯借钱,后面可以发展亲密关系。周某答应了。第二天,没有借条,周某直接交给李某2万元现金。
钱到手后,李某发现还差1万元。几天后,李某再次联系周某。这个时候,公开案件材料披露了一个重要变化,李某已经不想偿还此前的2万元,又担心周某拒绝继续给钱,于是产生了偷拍亲密行为、再拿视频索要钱财的想法。
两人再次来到茶楼后发生了搂抱、亲吻等行为,李某用手机偷偷记录下来,随后以把视频交给纪委监委相要挟,要求周某继续借钱。
周某拒绝并离开。第二天,李某真的带着视频到了纪委监委,并举报周某强奸未遂。这里需要分清,强奸未遂是李某当时举报时的说法,并不是后来法院判决确认的罪名。
事情到了这里,周某开始设法处理举报。周某找到亲戚郑某出面,郑某还是某公司的老板。郑某向李某交付3万元,条件是李某撤回举报。
李某收钱后确实去了纪委监委,但有关方面收到举报材料后已经对周某开展调查,并在调查中发现周某不仅存在生活作风问题,还涉嫌受贿。
更关键的人物此时变成了郑某。调查期间,周某又约郑某到茶楼见面,希望郑某不要说出曾经向周某行贿的事实。
第二天,郑某接受纪委监委谈话时,却如实说明了向周某行贿的情况。案件随后进入刑事司法程序,达州市达川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最终以受贿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周某被查并不意味着李某的行为被忽略。办案人员在办理周某受贿案时,又注意到李某偷拍视频并以举报相威胁索取财物的经过,于是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和法院审理,李某被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采用威胁、要挟方式强行索取财物,构成敲诈勒索罪。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
这起案件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地方。李某后来确实向纪委监委提交了材料,周某的受贿问题也在调查中被发现,但这并不等于李某此前以偷拍视频换取钱财的行为当然合法。正常举报和拿举报作为索财条件,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行为。
从公开材料能够确认的事实看,最初的2万元借款、后来的偷拍视频、3万元撤回举报款、郑某的行贿陈述以及两起刑事案件,是一条连续的事实链。
周某最终因受贿罪获刑,李某最终因敲诈勒索罪获刑。一个从借款开始的私人纠纷,最终进入两条司法程序,案件结果来自后续调查以及法院依法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