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和楼下邻居竟然因为某社相声俗与不俗的问题扯了半天闲篇,但我认为我的观点是对的
邻居强调的是,相声几乎到了没人看没人听的时候,他带领一帮年轻人,硬是把观众给拉回了剧场,从那以后,相声才又有了今天的活力,而且不论说了什么,能逗乐就行,老百姓喜欢。
我坚持给观众带来乐趣、提供笑点的同时,还要讲究品味和品质,文化产品它也是有质量高低优劣之分的,精神食粮不是能吃就行,否则与垃圾食品无异。
他说我抬杠,理由是,逗乐让人开心的相声,怎么能和垃圾食品相提并论。
我看着这争论不在一个频道,再杠下去也是枉然,于是举了个例子说明俗与非俗的区别。
电视剧《主角》中有这样一个情节:忆秦娥所在的省秦腔剧团下乡演出,遭遇露体歌舞表演的“对台戏”尴尬
;一边是阳春白雪,另一边是带颜色的流行“艺术”。
俗与不俗,一目了然,可很多观众就好那一口白条条的搔首弄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