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超速!夜间不开车灯!公职人员撞死一对过路夫妻。家属:遇难者为何要担次责?当地警方通报。
姜鸥。
山西蒲县公职人员醉驾致夫妻双亡,遇难者却被认定承担次责,此事引发全网热议。9月12号晚,山西蒲县公安局发布通报,首次完整披露了事故核心细节。
8月13号晚,薛关镇政府工作人员杜某某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47.01毫克每百毫升,同时存在超速行驶且夜间行驶全程未开启车灯,直接撞上正推着人力车横过道路的张某某郭某某夫妻,造成郭某某当场死亡。张某某经送医抢救无效身亡的严重后果,目前杜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蒲县交管大队此前作出事故责任认定,明确杜某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死者夫妻二人承担次要责任。然而家属对该认定结果存在异议,已经申请事故复核。
网友提出疑问:醉驾、超速、夜间不开车灯,多项严重违法叠加,路人几乎没有避险空间,遇难夫妇的自责认定依据是什么?复核不能走过场,要把过错因果关系全部公开说明。
另外,周四深夜公职人员喝至醉驾这杯酒,到底是公务接待、违规饮酒还是私人聚餐的试管师范?这关乎公职人员的日常行为边界,连着政风清廉的要求。如今交警的复核程序已经启动,对应的纪检警察调查也应当及时跟上,给死者家属也给公众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