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已婚女人和男友出去偷 情喝酒,酒后去宾馆开房住下,可是女人喝多了不舒服,到了早上还没缓过劲来,男友看她这个样,什么也做不了就离开了。次日下午1点多保洁人员提醒女人退房,发现她全身赤裸、小腿发紫、床上有血迹,已经没了气息,立马报警并且拨打了120。事后女人家属起诉酒店和小情人赔偿62万,最后判了:驳回请求,一分不用赔!
来源:红星新闻
王某已经结婚了,可是个丈夫的感情不和谐,就在外找了个男人寻求刺激。
王某婚内出轨,也不怕被丈夫发现,大半夜还出去找情人李某喝酒。
大半夜王某给李某打电话,约他出来喝酒。两个人喝完酒后,就要去开房发生关系。
喝完酒再折腾一会,这才刺激呢!
2月1日凌晨2点多王某先去办理了入住,并且支付了房费,李某随后到的。
李某不打算办理登记入住,告知店员自己待会就离开。两个人一起进入房间后,李某就要脱衣服发生关系。
不过这时王某说自己不舒服,老是反胃想吐。李某见她这个样子也没啥兴趣了,洗洗就睡觉了。
当时已经两三点了,两个人喝了酒确实也困了,李某睡得特别沉,也没注意到王某的动静。
到了早上李某醒过来,发现王某还在呕吐,就问她怎么样了,王某表示自己喝多了。
当时李某看到床单上有血迹,就问王某这是怎么回事,王某说自己月经还没走干净,没啥事。
看到王某这个样子,李某就嘱托她继续休息,他还有事忙就离开了。
李某离开后,就留王某一个人在房间里。2月2日早上,保洁人员敲门要打扫卫生,不过没人回应。
保洁人员推门进去查看,当时看见房间有人躺在床上,没有过多询问打扰了,立马就退出了房间。
2月2日下午一点左右,店员通知保洁说王某的房间马上就要到入住时间了,让她们提醒王某退房或者办理入住。
保洁人员去房间门口敲门没有人应答,就自己刷房卡进入,结果看到了可怕的一幕。
王某全身赤裸躺在床上,床单上有血迹,小腿发紫,情况看着特别不好。
保洁人员立马通知了领导,他们看过王某的情况后,立马报警并且拨打了120。
民警来了之后确定王某已经离世,排除他杀的可能。调取监控后,发现和王某入住的是李某,于是通知李某过来了解情况。
李某接到电话都是懵的,他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李某从该店离开后,一直都有给王某发消息、打电话,只不过对方没有回复。
当时李某还以为王某和丈夫在一起不方便,就没有去该店查看情况,也没再和王某联系。
王某离世后,家属认为李某和该店都有责任,应该承担民事赔偿。王某家属将两方起诉,要求他们赔偿62万。
最后判了,该店对安全义务做到了保障,没有发生侵权行为,没有主动办理续住,没有进房间查看,和王某的离世没有因果关系,所以不需要赔偿责任。
李某在进入房间后,也没有对王某放任不管,还照顾她的身体情况,没有发生关系。而且早上醒了后,两人还有短暂交流,离开后也有给王某发消息。
所以李某尽到了合理义务,没有证据表明王某的离世和李某有关系,所以李某也不需要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典》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只有行为人存在过错时才应该承担责任,王某已经是成年了,也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李某没有劝酒、灌酒,事后王某也没有出现身体异常情况,只是喝多了呕吐,所以没有引起注意。
李某在这件事中没有证据证明他有过错,所以就不用担责。
对于该店来讲,房间属于私密环境,一般情况下确实不便打扰。该店在发现异常后,也积极报警救治,尽到了救助义务。
所以李某和该店都不需要承担责任,王某要对自己的行为和人身安全负责。
大家觉得这个判决合理吗?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