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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1平方米杂草罚500元?农民要份处罚文书,怎么就这么难? “无所谓,要什么手

烧1平方米杂草罚500元?农民要份处罚文书,怎么就这么难?

“无所谓,要什么手续我们给你出什么手续。”
说这话的,是一名身着制服的执法人员。地点,河南固始县方集镇。而起因,小得让人难以置信——一位农家妇女,在自家菜地里烧了约1平方米的杂草。

贺女士,53岁,五年前查出宫颈恶性肿瘤,此后一直在家养病。治病花钱,日子紧巴,她便在村里分的菜地里种菜,省一点是一点。

9月16日,她除完草,把那片约1平方米的杂草点着了。烧出来的灰烬撒回地里,是老辈人传下来的肥田法子。

第二天,镇综合执法队上门:罚款500元。
500元,对普通人来说可能是一顿饭钱。对一位靠种菜省开支的癌症患者来说,是实打实的一笔大开销。家属提出用500斤稻谷抵罚款,被拒绝了。

平心而论,村里喇叭确实通知过禁止焚烧秸秆,禁烧本身没毛病。
但接下来的操作,就让人看不懂了。

家属要求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是《行政处罚法》里白纸黑字的法定程序,执法人员当场处罚,本就该主动出示。

结果呢?三人的执法队伍,只有一人穿制服,处罚文书不给,理由是那句“要什么给什么”。
这就好比去商店买东西,标价不标,小票不开,你问才答。换谁心里不犯嘀咕:这钱,到底罚得明不明白?

再往深处想一层:贺女士是初犯,之前从无警告、罚款记录。行政处罚讲究“过罚相当”和教育先行,1平方米的杂草,能不能先批评教育?直接上500元,这把尺子是怎么量的?

记者多次拨打执法队负责人电话——不接。
再打村书记电话,先是一直通话中,后来干脆无人接听。
镇政府的回应倒是简短:“注意到网络舆情,正在核实,届时统一回复。”
一块钱的故事,往往就卡在这些“无人接听”里。

评论区已经吵翻了
担忧的:*今天烧1平方米能罚500,明天是不是烧个烟头也能罚?没有文书约束的处罚,就像没有刹车的车。”

理解的:“禁烧是真有必要的,秋天风大,真烧起来谁负责?该罚,但得罚得让人服气。”

现身说法的:“我们老家也有人烧秸秆,执法队来了先灭火、再教育,人家后来再没烧过。执法的温度,决定了守法的自觉。”

一把火烧掉1平方米杂草,也许五分钟就熄了。
但它“烧”出的那个问号——处罚文书,为什么非得老百姓开口要,才肯给?——恐怕一时半会儿熄不了。

你怎么看这件事:是农民不懂规矩,还是执法忘了规矩?评论区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