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男子夫妻生活不行,怀疑妻子在外有人,动辄拳脚相向,妻子忍无可忍,租房带女搬走。男子越想越气,认定这一走,妻子更方便与人私会,他酒后冲进出租屋,持刀朝妻子连砍十几下,女儿出面阻拦,他竟连女儿也砍。砍罢,他报警自称杀了人。妻子休克,经抢救后脱险,女儿头部和胳膊各挨一刀。法院判了!
肖某婚后,妻子生下一女,一家三口原本过得还蛮幸福。
可没多久,肖某原形毕露,嗜酒如命,最终喝到酗酒地步。
自那以后,过得一团糟,肖某没担起丈夫和父亲责任,反倒天天喝得烂醉如泥。
时间一久,身子垮了,每行夫妻之事,他总一副力不从心的模样。
他非但不反省,不找自身原因,反倒倒打一耙,硬说妻子在外有了别人。
妻子有口难辩,念着孩子,忍气吞声,心想等孩子大些,肖某闹腾闹腾也就过了。
哪曾想,肖某越闹越厉害了,酗酒的毛病半点没改,成天不干正事,心里认定妻子外面有人。
他无凭无据,却屡屡找妻子生事,动辄拳脚相加,满嘴污言秽语,一盆盆脏水,只管往妻子身上泼。
可是,妻子却熬不下去了,这样的生活谁受得了?
2025年5月,她租了间小屋,带着女儿搬了出去。
她想避开丈夫,带女儿过安静生活,每天出门上班,好好生活,没了肖某,母女俩天天笑脸盈盈。
可肖某一发现妻子走了,愈发恼怒,像发了疯似的,没想让她们母女安稳。
他四处打探妻子住处,没隔多久,找到妻子租住小屋。
2025年6月16号。肖某和朋喝了些酒,他借着酒劲,夜里11点,摸到妻子出租屋外。
他抬脚踹开大门,不由分说冲了进去,冲妻子吵了起来。
他拿起菜刀,朝妻子乱砍,女儿吓得放声哭喊,怕母亲出事,扑上去想拦住父亲,谁料肖某没有手软,举刀对着女儿馕去。
女儿头和胳膊挨了两刀,血流如注,吓得她浑身颤抖,躲进卫生间,联系同学,立刻拨打110报警。
肖某砍完,妻子没了动静,心里慌了,他拨了报警电话,自己杀了人。
民警迅速赶到,急忙叫了120,把母女俩送往医院。
妻子身上十几处刀伤,因失血过多,送到医院已休克,幸亏医生全力抢救,才算捡回一条命。
女儿头和胳膊上,留下两处刀伤,父亲所作所为,更叫她痛不欲生。
肖某被押上法庭,经调查审理,一审获刑七年。
肖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一梳理,发现原判漏掉他主动报警。到案后,他如实交代坦白情节,最终改判六年四个月。
肖某全凭猜忌,不顾后果砍伤妻女,幸运抢救及时,妻子才脱了险,伤害对比,永远抹不去了。
到头来,肖某落个妻离子散,像他这么嗜酒如命,谁敢跟他一起生活?
他酒后不顾一切,拎菜刀对妻女乱砍,这哪还是什么家暴伤人,分明要取妻女的命。
《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情节算自首。
肖某主动报警、留在现场配合调查、全程如实供述,这一坦白情节,属法定可从轻处罚的情形。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肖某主观上,对妻女死亡结果听之任之,属间接故意杀人。
据此,二审法院认定,肖某具有坦白从轻情节,可从宽处罚,改判有期徒刑,六年四个月。
说白了,肖某从无端猜忌、反复打骂,再到后来踹门持刀乱砍,一步步,都在升级他的暴力。
亏妻子带女儿,搬出去躲了,要不然,后果想都不敢想。
有一说一,第一次遭骂和威胁时,妻子本该狠下心,保存好证据赶紧求助,别再给他留空子钻。
而现在,法院虽然已作出裁决,可妻女身上的伤,抹不平,心里的恐惧和怨恨,更消不掉。
对此,你们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