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对夫妻协议离婚,年仅一岁多的儿子交给男方抚养,女方每两周可以探望一次孩子。可男方谈了新女友之后,直接拉黑了前妻全部联系方式,女方已经两年多没有见过孩子了。无奈之下,女方之后上诉到法院,但男方表示,儿子如今只叫自己女友妈妈,前妻频繁探望只会害了孩子。
2023年,广州的阿萱与阿强经过协商,办理了离婚手续。
当时两人的儿子年仅一岁多,结合双方当时的生活状态和抚养条件,孩子的抚养权归父亲阿强所有。
为了保障母亲与孩子的亲情联结,离婚协议中明确标注了探视细则,约定阿萱每两周可以正常探望一次孩子。
离婚初期,双方还能恪守约定,阿萱按时探望、陪伴孩子,母子相处融洽。
那时孩子年纪尚小,对母亲的依恋十分浓厚,每次见面都会格外亲近。
不料,随着阿强结识新的交往对象,原本平稳的探视节奏被彻底打破。
阿强开启新的感情生活后,不再愿意让阿萱介入孩子的生活,也不想让过往的婚姻关系影响自己新的家庭氛围。
为了彻底隔断前妻和孩子的联系,阿强直接拉黑了阿萱的所有通讯方式。
电话、社交软件全部失联,阿萱彻底失去了和孩子、前夫沟通的渠道。
整整两年多的时间里,阿萱一次都没能见过孩子,漫长的思念和牵挂,让她备受煎熬。
万般无奈之下,走投无路的阿萱,只能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探视权。
庭审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矛盾十分尖锐。
阿萱满心委屈,直言自己作为孩子的亲生母亲,依法享有探视孩子的权利,离婚协议的约定合法有效,前夫无权单方面剥夺自己的探视资格。
然而阿强的答辩理由,让所有人倍感唏嘘。
他表示,离婚时孩子年纪太小,正是需要稳定抚养的关键阶段,前妻当时选择离开,并没有尽到贴身陪伴的责任。
如今自己的未婚妻温柔善良,真心疼爱孩子,一直悉心照料孩子的起居生活。
目前孩子只认父亲的新女友为妈妈,早已对亲生母亲没有任何印象。
阿强声称,前妻突然频繁出现,会打乱孩子的认知,让孩子产生困惑,破坏现有稳定的生活环境,不利于孩子成长。
一边是两年未见孩子、满心愧疚与思念的亲生母亲,一边是守护现有家庭秩序、拒绝配合探视的父亲,还有一个早已认他人为母、懵懂无知的幼童。
这场纠纷没有绝对的对错,却满是成年人婚姻落幕之后的无奈与心酸。
承办法官并未简单生硬地作出判决,而是看透了这起案件的核心症结。
这并不是单纯的探视权纠纷,而是离异父母不懂“合作养育”,将私人情感纠葛转嫁到孩子身上,最终让孩子成为婚姻的牺牲品。
为此,法院针对二人的情况,启动了庭审研判加家庭教育修复的一体化处置方案,邀请专业家庭教育指导师介入调解。
指导师向二人科普了儿童心理发展规律,重点讲解了孩童依恋关系形成、身份认知养成的关键期特点。
同时明确告知,人为阻隔亲生母子的亲情联结,看似维持了当下的平静,实则会给孩子埋下心理隐患。
孩子长大后必然会追问自己的身世,届时长期的隐瞒和隔绝,会让孩子产生自我认知混乱,甚至滋生自卑、敏感、缺爱的性格问题。
提前建立正常的亲子联结,才是对孩子最负责的选择。
在专业的疏导和耐心的调解下,双方紧绷的情绪逐渐缓和,对立的态度慢慢软化。
阿萱主动退让,不再执着于原有严苛的探视时间,只希望每月能有两次机会陪伴孩子,不苛求节假日专属探视权。
阿强也放下了内心的抵触,认可了母亲探视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不再一味排斥。
最终二人达成一致,签下调解协议,敲定了柔性、适配孩子生活节奏的探视方案,既保障了生母的合法探视权,也不破坏孩子现有的稳定生活。
对年幼的孩子而言,稳定的生活环境很重要,完整的亲情陪伴同样不可或缺。
生母的关爱、养父的照料,从来不是非此即彼的选择题,双向的善意与陪伴,才能支撑孩子健康成长。
父母可以不再相爱,但永远是孩子的父母,真正为孩子着想,从来不是刻意隔绝一方的存在,而是放下私人恩怨,以合作的姿态,共同守护孩子的童年。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信息来源:广州日报2026年09月16日《离婚后两年未见孩子,母亲诉至法院!广州法院引入家庭教育指导化解探视僵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