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男子找不到老婆,花600元买了个女子,回家和女子睡了一次,可没想到,男子发现女子精 神不对劲,他顿时急了,害怕女子砸自己手里,他立马找中间人,以800元的价格卖给了同村的村民,村民如获至宝,把女子当妻子,为表诚意,给了中间人300元感谢费,不料,警方赶来,男子和中间人被送上了法院,法院判了!
罗某一把年纪,还是没能结婚,他心里着急,不知哪里能讨来便宜媳妇。
可别人一看他家里的情况,没人愿意跟他,罗某只身一人,靠着打工维持自己的生活。
不料,他左盼右盼,就盼哪天来一次特殊的艳遇,果不其然,终于被他等来了机会。
一天,工友告诉他说,在客车站看到一个女子,女子年轻,看起来相貌还可以,有人要价600元,想把女子卖给有缘人。
罗某心里一想,这价格也太便宜了,他立马赶到客车站见了女子,女子低头不语,罗某高兴,给了600元就领走了女子。
他兴高采烈,立马带女子回到家里,他急不可待,立刻和女子发生了关系。
完事之后,他感觉不对劲了,女子痴痴傻傻,看起来似乎精 神 上有问题。
罗某急了,难不倒这女子有毛病?怪不得600元就能买来给自己做媳妇。
可他又想,这样不行,这女子精 神 不正常,万一以后有了孩子,孩子要是和女子一样,那他后半辈子岂不是完了?
可他一想,既然自己能买,那也能卖,说不定还能赚点钱零花,他想到这里,立马开始找买家。
他找了周某某帮忙牵线,周某某也没多想,跑前跑后,找到了同村的夏某某。
没想到夏某某立马同意了,愿意花800元把女子买走,还给了周某某300元好处费。
周某某心里高兴,自己就是牵牵线,跑跑腿,这么容易就赚到了钱。
罗某更加高兴,自己倒手就赚了200,更何况他已经占有了女子,咋算咋不亏,简直就是合不拢嘴。
几个人都以为,这是你情我愿的事情,既不违法,也不犯罪,他们完全没意识到,这种把人当商品卖的行为,已经实实在在触犯了法律。
没过多久,警方赶来,他们这才反应过来!
原来,女子小莉来自广东,因为患有重度精 神 发育迟滞,家人一不留神,小莉就从家中走失。
她辗转来了贵阳,可又不知道下一步该去哪,她就在客车站转悠,很快就被人给盯上了。
这才有了最开始的一幕,罗某花了600元买回来了小莉,发现不对劲后,又倒手卖给了同村的夏某某。
夏某某一直把小莉当成了自己的老婆,至今还在一起生活。
有人以为,我既没骗人,也没抢人,媳妇是我花钱买了,怎么也和犯罪扯不上边。
可实际上,从你把一个大活人明码标价做买卖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把对方当成了可以随意处置的物品。
哪怕对方精 神异常,哪怕一开始的目的是想一起过日子,小莉即便是发育迟缓,她也有一个人的基本权利。
罗某后续发现小莉不对劲后又转手卖掉,直接就变成了拐卖妇女,这可不是不是一句“我没想害人”就能糊弄过去。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明确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罗某花600元收买 精 神 发 育迟滞的妇女,发现情况不对后又以牟利为目的转手出卖,符合了法条里“贩卖”的认定标准。
周某某全程参与,介绍人来购买,并从中获利,周某某和罗某都构成了拐卖妇女罪。
但法院认定,两人有自首情节,愿意认罪认罚,依法作出了减轻处罚的判决。
最终,法院判罗某周某某犯拐卖妇女罪,判罗某有期徒刑4年,罚款1000元。
判周某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款1000元。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