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大谱!”江西上饶,13家单位一共募捐18024.61元,却收到18400元表彰奖励。某家单位只捐款42元,却获得900元奖励,奖励金额远高于捐款数额。捐得少、奖得多、整体倒贴钱。这也太反常了吧?
据9月12日哈尔滨新闻网报道,有网友翻出,上饶市慈 善总会2024年发布的一份公开募捐公示。
看完明细直接傻了眼,这份公示里列了13家参与募捐的合作单位,把每家单位的线上筹款金额,和拿到的奖励金额一对比,直呼不可思议。
13家单位的募捐数额全部加起来,总共才18024.61元,连1.9万都不到。
可慈 善总会给这13家单位发的表彰奖励,总金额居然达到了18400元,比募到的全部善款还多了300多块。
更让人没法理解的是,有一家单位只募到了42块钱,连买2箱普通矿泉水都不够。
最后,却拿到手的奖励却有900块,奖励金额,直接是捐款数额的20多倍。
等于这家单位一分钱没往外掏,还净赚了800多。
剩下不少单位也都是捐得少、拿得多,整个活动算下来,慈 善机构不仅没募到多少善款,反倒要从别的地方掏出钱来发奖励,直接倒贴。
这份公示被网友挖到之后,瞬间引发了全网的广泛争议。
所有人都在质疑,慈 善资金的使用完全不规范,完全是本末倒置。
公益募捐是发动大家一起出钱做善事,结果变成了用慈 善资金,甚至公共财政的钱,给参与单位发高额现金奖励。
等于钱没募到多少,大量公益资金被浪费在了不合理的表彰支出上。
这违背了慈 善事业的初衷。目前事件已经发酵多日,官方还没有针对公众的质疑,公布完整的详细解释和对应的整改结果。
2025年,东部某省份一家县级慈 善协会,在当地开展的公益募捐活动中,设置了高额现金返点。
他们募得120万善款之后,直接拿出70多万,作为“筹款激励金”,发放给参与募捐的工作人员和合作单位。
后被审计部门查出,相关负责人因违规使用慈善资金被问责,所有违规发放的激励金全部被追回。
我认为,慈 善募捐的目的,是把社会上的爱心资金集中起来,用到真正有需要的困难群体身上。
结果,钱没募到多少,发出去的奖励比募到的钱还多,等于大量资金根本没流向帮扶对象,反倒变成了给参与单位的现金补贴。
公众捐的每一分钱,都该花在明面上,这种操作,就是在消耗普通人对慈 善事业的信任。
《慈善法》第52条规定,慈善组织的财产应当根据章程和捐赠协议的规定全部用于慈善目的,不得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占。本案中慈善机构将大量资金用于超出合理范畴的现金奖励,导致募捐总收益为负,属于违规使用慈善财产,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责令其整改,追回不合理支出的资金。
我认为,针对这类慈善募捐活动,应该明确要求,募捐活动的总奖励、总运营成本之和,绝对不能超过本次募得善款总额的10%。
一旦活动方案超出这条红线,直接不予通过募捐备案,就能避免出现“募得少、奖得多、整体倒贴”的反常情况。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哈尔滨新闻网2026-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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