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四岁儿童摸人”事件,男孩的父亲现身,是一位年轻的父亲,称儿子是无意触摸,我们当时是争吵了,对方不愿意调解,翻看熊女士的主页这样写到,“我不在乎任何人的眼光!”长沙男童的父亲出来回应,别急着把这叫护短。护着孩子,和护着错误,是两回事。父亲的态度很清楚:认为儿子是在跑动中无意触碰对方,家长已经表达歉意,但不愿接受把这次触碰说成故意冒犯。他也担心,书面道歉会让孩子背上这样的评价。
这份担心,不难理解。当然,道歉写在纸上,并不自动等于承认故意。真正需要说清的,是为什么道歉、承认了什么,而不是换个形式,就必须照单全收。
碰到了别人,可以认。没看好孩子,可以改。但对孩子动机的指责,不能因为对方坚持,就变成必须接受的答案。
这才是家长应该守住的分寸。孩子在餐厅跑动,父母要教他注意周围的人。可教孩子有礼貌,不是教他遇到争执就什么都认。
生活里,有些大人为了赶紧结束麻烦,习惯先让孩子低头。事情到底怎么发生,孩子想解释什么,都排在了“别再闹了”后面。一次争执是安静了,可孩子会不会因此觉得,解释没有用,谁更强硬就得听谁的?
真正负责任的父母,既不能一上来就袒护,也不能为了体面,把孩子推出去承担所有指责。先听清楚,再讲道理。属于孩子的问题,认真教;超出事实的评价,明确挡回去。男童家长还提出,孩子被抓拽衣领后,脖颈留下了红痕。这同样需要得到回应,不能只讨论成年人有没有被冒犯,却跳过孩子有没有受伤。
支持父亲把话说清,不是支持他跟谁吵赢。而是一个四岁的孩子,解释事情的能力有限,需要大人帮他把经过说明白,而不是替他喊几句狠话,再把争执推得更远。至于诉讼,不必靠“肯定谁赢”来表态。把事实讲清,把孩子照顾好,比隔空赌输赢更有用。
孩子需要学会尊重别人,也需要知道:有错应该认,不属于自己的恶意,不必为了让大人满意而认下。如果孩子在外面与人发生冲突,你会怎样既教他承担责任,又保护他不受不公平的指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