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为躲债和老婆假离婚,房子车子全给女方,债自己扛。结果女方转头就找了新欢,男子人财两空直接起诉。法院最后判:离婚是真的,但财产分割条款无效,二审也维持原判。
崔大勇(化名)今年40出头,跟赵晓梅(化名)2010年结的婚,房子和特斯拉都写在赵晓梅名下。
崔大勇做生意欠了一屁股债,他怕法院查封财产,就跟老婆商量假离婚。
俩人一拍即合,去民政局办了手续。还签了一份协议:房子归女方,车子归女方,债全归男方,女儿也归女方。办完手续,俩人照旧住一块,邻居亲戚,没有一个知道这事的。
半年多后,崔大勇发现赵晓梅不对劲,老抱着手机笑,还总往外跑,趁她洗澡翻了下她的手机,聊天记录里全是宝贝亲爱的。
崔大勇找赵晓梅摊牌,人家冷笑一声:婚都离了,我想跟谁好是我的自由,房子车子现在都是我的,你想干嘛?
崔大勇这才明白,自己被耍了。
他找律师一问,律师说协议里的财产分割部分可能无效,关键看当初是不是真心给。
崔大勇直接起诉立案,要求重新分财产。
赵晓梅说协议是自愿签的,但法院查了聊天记录和语音,俩人多次提到假离婚、躲债、以后复婚。
赵晓梅还有段语音:等债弄完了咱就复婚,房子还是咱们的。
这句话,成了关键证据。
一审法院认定离婚有效,但财产分割条款属于虚假意思表示,无效。
赵晓梅不服,上诉。二审驳回,维持原判。
从法律角度,这事到底该怎么认定呢?
假离婚,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数吗?
民法典第1076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只要走完这个程序,就是真离了。
很多人以为假离婚是闹着玩,离了还能随时复婚。
法律上,还真不是这样的,根本没有假离婚,这个概念,你只要签了字领了证,就是前夫前妻。
想恢复关系只有一条路,就必须重新登记结婚。
离婚协议里的财产分割,为什么能被推翻呢?
民法典146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也就是说,他们表面上干的事,跟心里想的,不是一码事,这个表面行为,就不作数。
崔大勇和赵晓梅签的协议,表面上是把房子车子给女方,可他俩真实目的是躲债,不是真分家产。
这就叫虚假意思表示,所以财产分割那部分,被认定无效。
法院只否了财产分割,没否离婚本身,因为离婚这个事他俩是来真的。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赵晓梅上诉说协议不能部分无效,这个理由不成立。
假离婚,到底能不能躲债呢?
纯属自欺欺人,债主跟崔大勇之间的债权关系,不因为离婚协议就消失,欠债的时候财产是夫妻共有的,债主有权追。
他们内部怎么分,对债主没约束力。
哪怕财产全转给赵晓梅,债主照样能起诉,照样能申请执行。
只要证明是夫妻共同债务,或者财产转移行为可撤销,房子车子一个都跑不掉,从头到尾,这就是昏招一个。
崔大勇运气算好的,赵晓梅出轨让他发现了 ,官司也赢了。
要是赵晓梅没找新欢,俩人继续装着假离婚过,等债主找上门来,他才真是真冤。
别拿婚姻当工具,你赌债主找不到你,赌对方不变心,可人心最经不起赌。
赵晓梅为什么敢有恃无恐?因为她手里攥着离婚证和协议,崔大勇把主动权交出去,就别怪人家翻脸不认人。
法律保护的是真实,你的真实意愿,你的真实行为,虚假的东西,法律不兜底。
最终判决:离婚有效,财产分割条款无效,房子车子重新分。
但债主照样能追债,假离婚躲债彻底失败。
对此,大伙都怎么看呢?
信息来源:都市现场
热点观点畅聊会
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