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雯婕公司起诉曾舜晞同一双方,旧的经纪合同纠纷2021年终审已有裁判结果,如今又提起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在文娱纠纷里属于很典型的另案主张。
要分清两个案由的区别:之前的案子,解决的是经纪合同本身是否有效、是否违约、要不要付违约金;本次新诉“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审查的是艺人是否存在侵害公司财产、商业机会等侵权行为,属于侵权之诉,和经纪合同违约之诉请求权基础不一样,并不构成重复起诉,法院可以受理。
并不是旧案赢了,就彻底了结全部法律风险。经纪关系破裂之后,围绕商业机会、财产损失的衍生诉讼,是文娱解约纠纷里很常见的延伸。诉讼是双方法定权利,最终是否成立,要看证据,静待法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