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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大谱了!”湖北武汉,一男子喝完冰水肚子疼,被诊断为胃癌。术前活检报告已经提示

“离大谱了!”湖北武汉,一男子喝完冰水肚子疼,被诊断为胃癌。术前活检报告已经提示“未见癌细胞”。但医生仍高度怀疑胃癌,计划先切除男子3/4的胃。可手术时,医生临时变卦,瞒着男子和家属把他整个胃都切了,连同15枚淋巴结也一并摘走了。悲催的是,化验结果却显示没有癌细胞!男子被鉴定为5级伤残,他崩溃了,把医院告上法庭。

吴先生只是喝了一杯冰水,就肚子疼的起不来床,直不起腰。

家人一看,赶紧把他送进医院,医院初步检查,一开始判断是普通胃溃疡。

但吴先生在另一家医院做护士的妻子不放心,利用工作便利,拿着吴先生的检查结果,给本院医生看。

结果这一看不要紧,直接让妻子心里咯噔一下,医院竟怀疑是胃癌。

那就得赶紧再进一步确诊,然后进行治疗,千万耽误不得。

妻子怕吴先生知道后心理压力太大,就没把怀疑胃癌的实情全告诉他,只劝他转到另一家医院,做进一步治疗。

吴先生信以为真,听话的转院了,这时候,第一家怀疑是胃溃疡的医院活检结果显示没癌细胞。

但转院后的这家医院医生,还是坚高度怀疑是胃癌,原定的手术方案是先切掉3/4的胃。

吴先生的妻子选择相信了,毕竟是大医院,医生经验丰富,医术精湛,她没啥质疑的,就在手术同意书上签了字。

谁也没想到,手术做到一半,医生临时改了主意,没跟躺在手术台上的吴先生和等在外面的妻子打招呼,直接把他整个胃全部切除,连带着周边15枚淋巴结也一并摘走了。

等术后最终的病理化验结果出来,所有人都傻了。

切下来的全部组织里,根本找不到半个癌细胞。

从那之后,吴先生就落下了严重的后遗症,平时动不动就腹胀,吃点东西马上就腹泻,连正常的饮食都不行。

最后经过专业机构鉴定,吴先生已经构成5级伤残。

他知道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直接崩溃的了,自己好好一个人,竟然成了残疾,他无法接受。

他找医院协商赔偿没谈拢,直接把医院告上了法院,同时申请做了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最后法院判医院承担6成责任,算下来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赔201083元,另外再单独赔2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前后加起来一共赔付221083元。

江苏某患者因胆囊结石入院接受腹腔镜手术,术前明确告知患者及家属仅做胆囊切除。

手术过程中,医生发现患者胆管存在局部狭窄,没告知家属也没取得书面同意,直接将患者部分胆管一并切除。

术后,患者出现长期黄疸、肝功能异常,后续病理检测显示被切除的胆管仅为炎性增生,不存在术前怀疑的恶性病变。

最终经司法鉴定,医院术中擅自扩大手术范围的行为构成医疗过错,法院判决医院承担70%的赔偿责任。

医院明明已经拿到了没发现癌细胞的活检结果,还坚持按胃癌的思路往大了切,甚至手术中途私自改方案,连最基本的告知都没做到。

患者家属当初签的只是切3/4胃的同意书,最后整个胃都没了,相当于直接把患者的身体处置权给越界代行了。

哪怕医生主观上觉得是为了患者好,也不能跳过知情同意这道法定程序。

更不能把自己的怀疑,当成动大手术的绝对依据,最后让患者用一辈子的健康为自己的判断兜底。

《民法典》第1219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的,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手术方案的最终决定权,应该交到患者手里,医院术中擅自扩大手术范围、没取得患者明确同意的操作,直接构成对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侵犯,必须承担对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医疗手术的术中临时变更方案,不能只靠医生的临场判断说了算。

只有当患者出现突发大出血、生命体征急剧恶化,这类不立刻处置,就会直接危及生命的极端情况时,才能不经家属签字临时调整手术范围。

除此之外,任何需要扩大切除范围的操作,都必须第一时间暂停手术、唤醒患者,或者联系家属取得书面确认。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闽南网2026-9-4

评论列表

万顷沙
万顷沙 9
2026-09-04 18:35
他老婆有问题!
用户15xxx90
用户15xxx90 8
2026-09-04 21:36
西医可以几乎全部将人诊为癌,如此,利滚而来!人类焉有癌!人类被忽悠而亦被谬诊!
甜咸豆腐脑
甜咸豆腐脑 6
2026-09-04 22:36
腰子还在已经是万幸了,还好没人盯上你的腰子。

用户10xxx77 回复 09-05 01:08
你这么说,厨师会有不同想法的

用户98xxx52
用户98xxx52 4
2026-09-04 18:50
是武汉哪家医院切的?
1000001
1000001 2
2026-09-05 03:32
幸好当时没有人点腰花肺片的![静静吃瓜][静静吃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