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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了2600万嫌律师费太贵,付30万就失联——契约精神去哪了? 北京朝阳法院开庭

赢了2600万嫌律师费太贵,付30万就失联——契约精神去哪了?
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一桩引人注目的官司——原告是一家律所,被告是他们曾经的当事人堵某。

事情不复杂。堵某帮开发商卖了120套房子,本该赚2200万佣金,结果一分没拿到。她把开发商告了,一审输了。走投无路之下找了一家律所,签了风险代理合同——官司打不赢,律所一分钱拿不到;打赢了,按回款8%收费。结果案子发回重审后惊天逆转,堵某不仅拿回2200万,还额外多拿400多万赔偿,一共2600万。按8%算,律师费200多万。她付了30万,然后失联了。

堵某代理人法庭上辩称:8%收费比例过高。律所反驳:白纸黑字签了合同,就得认。

8%到底高不高?司法部2021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规定,1000万到5000万部分风险代理上限是9%。堵某获赔2600万,8%没超红线,合法有效。

法院确实有权调整过高的律师费。但调不调,看的是是否“显失公平”。这案子一审败诉后翻盘,律所承担的风险有多大?输了白干,投入全打水漂。8%放在这个难度和风险面前,说“显失公平”恐怕站不住脚。

更关键的一点:堵某已经付了30万。这个行为意味着她用真金白银承认了这笔债务的存在。如果真不认合同,当初一分钱都不用给。给了,就说明合同她认,只是后来想少给点。《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八条写得明白: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签了合同、打赢了官司、拿到了钱,然后反悔失联——这到底是觉得收费不合理,还是压根就没打算履约?

8%的风险代理费放在2600万的案子里,到底算不算多?评论区一起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