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叫自取其辱,”女子相亲,坐相亲男的车,突然说:“自从我坐了我前男友的宝马七系 ,我就看不上你这种便宜的车,坐着太不舒服了。”
话说得很直接,相亲男听完自然不舒服。问题其实不在女子喜欢什么车。一个人选择怎样的生活条件,本来就是个人自由。
真正让场面难堪的是,女子拿前男友拥有的汽车来评价眼前的相亲对象,等于把前一段感情中的物质条件带进了新的关系。
相亲男没有立即争论汽车值多少钱,而是换了一个角度反问。既然前男友开的车可以成为评价相亲对象的标准,那么前女友拥有的生活能力,是不是也能成为评价新对象的标准?
女子听后马上觉得不合理,因为前女友会什么,本来就与女子没有关系。
问题恰恰出在这里。前女友的能力不属于相亲男,前男友的宝马7系同样不属于女子。两个人真正拥有的,是自己的工作、收入、能力、性格和处事方式。把前任的条件拿出来压眼前的人,并不能增加自己的实际条件。
这场没有公开姓名、地点和具体日期的相亲争执无法作为正式历史事件考证,但争论背后的婚恋问题,在我国婚姻制度的发展中却有十分清楚的记录。
时间回到1950年4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同年5月1日公布施行。
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法律。法律确立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等基本原则,并规定男女结婚必须本人完全自愿。婚姻由当事人自己决定,而不是依靠身份或者财物决定。
到了1953年,相关制度又向现实生活推进了一步。1953年2月,政务院发布贯彻婚姻法的指示,把当年3月确定为贯彻婚姻法运动月,在全国开展宣传和检查。
很多普通群众开始更加具体地理解一个问题,婚姻不是单方面挑选和支配另一个人,男女双方都是具有独立选择权的当事人。
几十年过去,这条原则一直延续。1980年重新制定的婚姻法继续坚持婚姻自由和男女平等。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婚姻法作出修改,夫妻相互尊重等内容得到进一步明确。婚姻关系不仅看双方愿不愿意结合,也越来越重视双方怎样共同生活。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再次确认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同时提出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这些规定放回那场相亲争执中,事情就清楚多了。
女子当然可以喜欢价格更高的汽车,也可以寻找经济条件符合个人期待的对象。相亲男同样可以在受到轻视后结束相亲。双方真正需要判断的,不是谁以前交往过条件更好的对象,而是眼前这个人是否适合自己。
2025年婚姻登记制度又有新的完善。3月21日,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婚姻登记条例》,4月6日以国务院令第804号公布,5月10日起施行。
条例开篇仍明确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七十多年的制度沿革其实一直说明同一个现实问题。选择伴侣可以看经济基础,可以看生活能力,也可以看双方性格和家庭观念,但双方地位始终是平等的。
网传版本里相亲男后来说出让女子下车的话,言辞较为直接,也让这次相亲走向终结。女子认为汽车档次体现生活要求,相亲男认为自己受到了贬低。两个人真正暴露出来的不是一辆车值多少钱,而是价值观已经出现明显分歧。
前任拥有过什么,终究属于前任。到了真正谈婚论嫁的时候,能够带进一段婚姻的,还是自己拥有的能力、责任、修养以及对另一方最基本的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