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西北人马知府父亲已经去世很多年了,忽然有一天,父亲骑着马回来了,模样和活着的时候一模一样。
父亲对他说:“我已经修成仙人,只是挂念你,放不下父子情谊,所以特地回来看你。你收拾一间清静的屋子,给我居住。”
知府心里虽然有些疑惑,可来人的声音神态、言行举止,确实和自己死去的父亲别无二致,于是就像父亲在世一样侍奉他。
这人白天读书,夜里有时睡觉,有时不睡,时间久了,吃喝饮食也和常人一样,一家人也就安然相处,习惯了这件怪事。
过了一年多,江西的张真人路过此地,知府便把这件怪事告诉了他。张真人说:“这是妖怪!哪有修成的仙人,长久住在市井城里,没有一点超凡异相的道理!我能不能见见他?”
知府回去转告给那位“父亲”。对方很高兴地说:“我正好想见一见天师。”见面之后,言谈谈吐也和从前没有两样。
天师分辨不出,说道:“这个妖怪,我也认不出来历。”天师就询问手下资历深的法官,老法官说,可以趁他没有防备,当场揭穿他的原形。
有一天,那个父亲正在写字,老法官突然从他身后大声呵斥。妖怪顿时受惊,呆立在原地,像木头鸡一样动弹不得。
法官从衣袖取出天篷尺,从他头顶开始往下量。尺子量下去一尺,他的身体就缩短一尺;量一寸,身体就缩短一寸。量到脚的时候,整个人形体彻底消失,只剩下衣服帽子留在原地,如同蝉蜕下的壳,地上留有一节颈骨。
法官解释:“这是令先父真正的骸骨。狐狸掘开坟墓,野狗把骨头叼出来,骸骨吸纳日月的精气,化作了这个妖怪,所以它能够说出死者生前的旧事。倘若让它再和女子交合,吸取女子的阴气精血,酿成的灾祸还会更加严重。”
马知府听罢,心中百感交集。一年多晨昏侍奉,嘘寒问暖,日日承欢膝下,原以为是亡父成仙归来,聊慰思亲之苦,到头来竟是妖物借骸骨幻化。想起往日闲谈,“父亲”细数旧时家事,言谈间的温情历历在目,一时间悲从中来,潸然落泪。
家中妻妾仆婢闻听此事,无不悚然变色。回想这一年饮食起居,同席谈笑,朝夕共处,朝夕对着一具骸骨化成的精怪,个个后背发凉,后怕不已。
知府怅然问道:“骸骨既为我父亲遗骨,纵然被妖物凭附,终究是先父骨肉,为何不能归葬坟茔?”
老法官正色答道:“此骨久受日月灵气浸染,妖气已然渗入骨殖,并非寻常枯骨。今日妖形虽散,可骨中邪气未除。若是埋回祖坟,坟地得水土滋养,邪气又会慢慢凝聚,再过数年,依旧会化形作祟,到那时为祸乡里,便再难制服。我将它带走,会以道法焚化,散尽其中妖氛,这才是保全你家门的法子。”
说话间,便将那一节颈骨收进布囊。张真人又嘱咐他,即刻遣人前往先父旧墓查验。
知府连忙差遣家仆赶赴墓地。果然见坟冢泥土松动,棺木早已破损,墓中其余骸骨散落在荒草之间,狼藉不堪,想来便是狐犬掘墓所为。家仆收拾余下枯骨,运回府中。知府痛哭祭拜,择吉日重新修整坟茔,将真正的遗骨郑重归土安葬。
经此一事,知府和府里的人留下心病,入夜之后,都不敢独自待在那间供“父亲”居住的清静屋子。屋内器物完好,案上还摊着当年未曾写完的文稿,字迹模仿得和亡父手笔几无二致,纸上墨色犹存,却已是妖物虚妄留下的痕迹。下令锁闭这间宅院,不再让人居住。
过了数月,老法官差人送来一封书信,告知那截颈骨已经用火焚尽,妖气消散,再无复生作祟的隐患,叫他大可安心。
马知府感念父子情深,尚且能被妖物假借,世间真假虚实,竟如此难以分辨。往后但凡有亲友故旧亡故,他再也不妄想逝者还魂归来,只一心谨守祭祀,安于人事。
这件奇事便在西北当地流传开来。乡里人都说,鬼怪最善揣摩人心,专挑人思念亲人的执念,化作故人模样,蛊惑世人,切不可仅凭音容举止,便信以为真。
袁枚考证:《太平广记》记载,唐代有个叫李霸的人,死后回到家中,安排使唤家中奴仆,处理家事条理分明。但他只独自待在一间房里,不肯和旁人相见。有一天,他的子孙强行闯进屋里偷看,他立刻化作青面獠牙的恶鬼,脑袋大得如同车轮,双眼目光如同野火。子孙吓得四散奔逃,从这以后,李霸也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备注:这是袁枚《子不语》中清代志怪故事。讲坟墓遗骨得日月精气幻化人形,假借亡父身份居家生活。鬼魅能模仿逝者音容记忆,但终究不是活人;一旦得逞沾染生人阴阳之气,祸害会越来越重。文末引用唐代旧故事类比,说明这类借亡魂作祟的怪事古已有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