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9 月 1 日光明网、陕视新闻报道,上海发生一起电动车交通事故。一名女子骑行电瓶车,在道路中段横穿马路,和正常直行的另一辆电动车相撞。交警判定该女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女子内心难以接受,情绪激动发出质问,交警现场耐心开展普法,一番对话在网络上引发广泛讨论。
事发路段车流较大,当时路口机动车等候红灯,路面车辆暂时停下。这名女子见状,没有等到前方路口再掉头转弯,直接骑着电动车横穿车道。一旁非机动车道上直行的电动车避让空间不足,两车躲闪不及,直接发生碰撞。事故发生之后,涉事女子身体有轻微磕碰,双方车辆都出现不同程度受损。
交警赶到现场勘查,很快厘清事故成因,当场指出女子骑行直接横穿左转,本身就不符合道路通行规则。女子并不认可这一说法,她觉得机动车已经停下,自己横穿马路没有问题,情绪激动反问交警,难道自己被撞上就是活该。
面对女子的质疑,交警耐心解释,事故责任判定和伤者是否受伤没有关系。交警明确告知女子,并不是被撞上就活该,责任划分完全依照现行的交通法规而定。直行车辆享有优先通行权利,横穿道路一方应当主动观察避让直行车辆,是横穿的一方需要留意直行车辆动向,而不是直行车辆必须避让横穿者。如果想要转弯,就应当行驶至前方正规路口掉头,不能在路中间横穿车道,以此规避安全风险。
经过现场讲解,交警最终作出判定,横穿马路的女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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