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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艳芳的母亲走了,22年大概从信托领了5800万港元。让人唏嘘的是,她为了多拿钱

梅艳芳的母亲走了,22年大概从信托领了5800万港元。让人唏嘘的是,她为了多拿钱,起码从信托拿出3800万港元打官司。

梅艳芳的母亲叫覃美金,性格比较强势,没事喜欢打打很大的牌;哥哥叫梅启明,游手好闲,只知道伸手要钱。2003年梅艳芳病重时,资产大概还有3300万港元,她知道要是把几千万现金一次性给到家里,用不了几年就败光了。

所以去世前,她找汇丰做了信托,用来安置母亲。母亲每个月领生活费,本金一分不能动。等母亲走了,剩下的钱全捐给佛学会。梅家兄弟姐妹,一个子都分不到。此外,按照遗嘱,她把两处物业赠予好友刘培基,另有170万港元留给4位侄甥做教育基金。

梅艳芳去世后,梅妈领了一年,就不干了。估计想着女儿留下这么多钱,凭什么自己每个月领这么点?凭什么自己去世剩余的钱就捐了?于是她从2004年开始打官司,说梅艳芳签遗嘱时神志不清,被人操控,要法院把遗嘱废了。

香港高等法院调了病历,问了医生护士,认定梅艳芳当时清醒得很,直接驳回。梅妈不死心,上诉,再上诉,告医生,告刘培基,告信托管理人,说他们合谋,结果全输了。

梅妈一看这么做没胜算,就换了套打法。今天要八十万环游世界,明天要一次性预支十五年生活费,全被驳回。后来法院实在看不下去,根据通胀,将每月7万港元上调到每月25万港元,偶尔批个二十五万办寿宴。除此之外,梅妈什么都没拿到。

不过打官司是要钱的。梅妈没拿到钱,律师费倒是花了不少。头几年,律师费是她自己掏,掏不起了就欠,欠到2012年被法院宣告破产。后来再打官司,法院批了,让信托出钱付律师费。

这个口子一开,后面十几年,律师费全从信托本金里往外流。媒体估算,二十多年打下来,诉讼费加律师费大概耗费三千八百万港币。

等于说,梅妈一直在用梅艳芳的钱,试图推翻梅艳芳的遗嘱。好在这期间物业增值了,高峰时账面接近1.7亿港元,否则打官司的费用都能把遗产掏空。

梅妈活到一百零二岁,打了二十多年官司,最后人走了,信托清算,剩下的钱还是按梅艳芳的意思,全部捐了。细算下来,梅妈二十二年加起来大概领了五千多万生活费,一个老太太,吃穿用度,再请个佣人司机,绰绰有余。

这场漫长的拉锯战,梅妈耗掉了自己后半辈子,耗光了自己的信用,两次被法院宣告破产,儿子梅启明更是一无所获。当然,梅妈领了钱,自然会给儿子花。

不得不感慨,人心不足蛇吞象。梅艳芳想尽办法给母亲留一条后路,母亲却拿女儿留下的钱,跟遗嘱较劲一辈子。只能说,钱这东西,真能照出人心。如今一切都过去了,是非对错,都归于尘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