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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正常恋爱关系,分手后一方把另一方挂网上、把私密细节拿出来做文章确实很不体面,但问题是: 1.孙宇晨和景甜不是正常恋爱关系。 量变引起质变,除了脱产学生和喜欢打拳的博主以外,谈恋爱不论男女给对方花个三千三万的都很正常(但别超出自己的承受范围),只要不涉及诈骗,分手了真没啥好要的 ​

如果是正常恋爱关系,分手后一方把另一方挂网上、把私密细节拿出来做文章确实很不体面,但问题是:

1.孙宇晨和景甜不是正常恋爱关系。

量变引起质变,除了脱产学生和喜欢打拳的博主以外,谈恋爱不论男女给对方花个三千三万的都很正常(但别超出自己的承受范围),只要不涉及诈骗,分手了真没啥好要的。

现在网上的风向喜欢教人把自己塑造成什么不好惹的形象,但正常情况下显得斤斤计较和张牙舞爪只会让正常人远离你。而且完全不能避免被坑,甚至还会增加遇到傻逼的风险。

如果这笔钱超出你的承受范围,那就压根不该花;如果对你来说不算什么,没必要为了一时的情绪搞得自己不体面。

分都分了,对方体不体面跟你已经没有关系了,但自己的体面还是有价值的社交货币,会造成长期的持续影响。

但是到 30 万就不一样了,对于大部分人来说,能给另一方花 30 万都是奔着结婚去的,而且最高法明确规定节日生日的价值不大的礼物、为了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一般不属于彩礼;但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给付,则可能进入彩礼返还规则。

这就是我说的量变引起质变,3000、3 万和 30 万就不是一套逻辑,在法律上都不是。

觉得 3000 万不算钱的也就只有脱产的学生和喜欢打拳的博主😅。

3000万对一个亿万富翁造成的生活质量影响确实可能比普通人损失30万小很多,但这不意味着他对这3000万拥有的权利因此缩水。

损失的边际效用和财产权的边界能分清楚吗?

法律保护的是产权,不是单保护穷人的产权。

何况孙宇晨这个情况在我眼里属于他妈的 3000 万被骗了,那他妈的写点小作文怎么了,拿钱不办事的人才不体面,写小作文是帮她体面,想要不体面的不体面的还在后面呢。

实在是孙宇晨不好回国,我要是他,我不仅写小作文,我还要把这个拍成电视剧,投到央视,每天晚上 8 点全国播放。

骗 3000 万已经不算恋爱纠纷了,这个属于结仇了。仇人之间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用什么招数被用什么招数我都觉得正常,受不了当初就别结仇。

2.如果觉得即使这种情况,也不能把私密细节拿出来写小作文,那首先我们得替监狱里的凡凡声讨一下都美竹,再替薛之谦声讨一下李雨桐,接着替罗志祥声讨一下周扬青;还得替王力宏声讨一下李靓蕾……

如果之前的你都“就事论事”地根据曝光出来的内容支持写小作文的那一方,这次又说什么“不管怎么样也不该写小作文”,那就是双标。

在网上写小作文暴露恋爱里面细节的,挂前任的,侵犯对方隐私权的,不管有理没理的,都有一卡车。明天要是立法枪毙上网写小作文的人,孙宇晨排都得排到后年才能见阎王。

我认为,小额恋爱消费,讲体面。巨额财产争议,讲产权。公开私人信息,讲必要性和比例。

3.要聊事就就事论事,孙宇晨割不割韭菜、是不是渣男,和这次事件无关,大家如果感兴趣,我们甚至可以做个专题专门聊孙宇晨的来时路。但哪怕他再不是个东西,也不影响他这次是受害者。拿了钱不办事的是景甜拿了钱不办事的是景甜拿了钱不办事的是景甜往小了说没有契约精神,往大了说叫诈骗。

觉得三千万不是钱的,觉得景甜值得的,可以自己去转账三千万标注自愿赠予,别对别人的钱指手画脚。

4.孙宇晨的小作文确实写了一堆“恋爱密事”,但景甜那个“我依然眼光不行”更让我反感。

“眼光不行”=“遇人不淑”=“我很好是 Ta 很坏”😅来让我们做完形填空,大声地喊出:_孙宇晨_,不行!_张继科_,不行!_路征_,不行!_XXX_,不行!孙宇晨的小作文是举具体的事例,景甜是直接下评判。

个人观点,我觉得分手之后说前任不行的人都不怎么行。说前任坏话也是相当掉价的行为,我看到这种人天生拉警报,不管男女,风控雷达直接响了。

要知道,亲密关系里面很难有一方压倒式地欺负另一方。而且人都不是傻子,愿意在一段关系里长期留下来,一定是对 ta 来说获得了某些东西,不管是钱、陪伴、性、情绪价值,还是社会身份、安全感、资源、照顾,甚至哪里只是熟悉感和不愿承担离开的成本,那也是获得了“东西”,除非是被胁迫被铁链拴了丧失了人身自由,不然没必要装个受害者。

给大家一个忠告,不管是朋友还是合伙人,对方开始说前任坏话就要开始警惕,如果每一段感情 ta 都是受害者视角在阐述,那极有可能某一天在 ta 和别人的沟通里,你也是加害者,你也是让他吃了亏的人。

有种人就是觉得“天下人负我”,就是一辈子都觉得自己亏了,就是只有 ta 委屈,只有 ta 倒霉。这种人但凡你靠近一点,迟早你也在他的账本上。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偏好。

我比较害怕这种人,所以不管是交朋友、谈恋爱还是找合伙人,我都会主动离这种人远一点。

因为以我浅薄的人生经验来看,一个人嘴里的“前任”“前朋友”“前合伙人”,很多时候就是你的未来预告片。

如果他人生里遇到的每一个人最后都是坏人、都是占他便宜的人、都是让他受委屈的人,那我一般不会觉得是他的运气特别差。

我这人不信运气,只会想:是不是谁跟 Ta 走得近,最后都会变成坏人(文章有点长,所以结尾放点事件相关人员的美照帅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