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几件真事的边角,然后大量脑补夸大胡编乱造,你以为你很幽默?
巧了,今天我也有空,那咱就逐条整理一下。
胡适生于1891年,1949年赴美时58岁,“到美国60岁”这条勉强算对吧。
1939年,上海圣约翰大学授予胡适名誉法学博士学位。胡适是上海圣约翰大学的名誉博士和客座演讲者,但不是该校的教职员。至于美美国的圣约翰大学则与胡适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工作或学术关系。
故意模糊“上海圣约翰大学”与“美国圣约翰大学”的地理区别,企图借名字相似给“在美国被圣约翰聘用”编造合理性,属于偷换概念。
1951年~1952胡适唯一正式教职是普林斯顿大学葛思德图书馆馆长,年薪5200美元。
1952牛津大学确实邀请胡适担任东方宗教讲座教授,但当时的英国已经承认新中国了,鉴于此,胡适拒绝了邀请。至于年薪36000元则完全没有史料依据。
1952年,胡适受聘成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科学与文化发展史》国际编辑委员会委员,身份是国际编委,不是全职在岗拿薪水的专职“编辑员工”;属于顾问委员,松散兼职身份。
1956年9月~1957年1月,经赵元任牵线,伯克利邀请胡适短期讲学4个月,属于短期客座讲座,不是长期全职教授,更谈不上“婉言谢绝”。
1954年~1958年胡适居住在纽约,偶尔去哥伦比亚大学图书馆查阅资料、和友人见面聊天;只是访客身份,不是哥大的教职人员,没有领过哥大薪水,也没有开课任务。
1952年确实有返台讲学的记录,但所谓捐款7500元却并无出处。
胡适资助陈之藩留学是400美元,不是2400美元,时间也不是1954年,是40年代末~50年代初 。
胡适送给李敖1000元确有其事,但是时间是1961年而不是1954年,送的是新台币而不是他妈的美元。
最后借图3的话怼给胡适洗白的玩意: "你们每次假我之名编造段子,我的所作所为就会被网友曝光一次,这相当于把我拉出来鞭尸一次。在宗门里面,你们这算是欺师灭祖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