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句不好听的,梅艳芳这个妈,终于走了。103岁,活够了。可三个孩子,全在40来岁就走了。
有些人的长寿,是自己修来的福分;而有些人的长寿,却是靠吸食子女的生命活下来的。
据港媒消息,8月29日,梅艳芳的母亲覃美金因进食噎到,送医抢救无效去世,享年102岁。 一个活过百岁的老人,在很多人看来是福气,可如果把时间线拉长,这份福气里沾满了四个子女早逝的阴影:长女梅爱芳2000年因癌症离世;次女梅艳芳2003年同样因宫颈癌病逝,终年40岁;二哥梅德明2015年因喉癌离世。 四个孩子,三个因癌早逝,唯一在世的儿子梅启明,也因常年争产与她反目。这个家,确实散了很久了。
她这辈子最出名的身份,不是“梅艳芳的母亲”,而是“梅艳芳遗产案的主角”。
梅艳芳2003年去世前立下遗嘱,成立信托基金,每月给母亲7万港元生活费,安排司机和佣人,其余财产在母亲去世后全部捐出。 可梅妈不满意。她嫌7万不够,一路告到终审法院,要求一次性取出7100万港元的遗产。 她输了,欠下230万律师费,被法庭颁令破产。 法官在庭上直斥她“每月3万好辛苦?香港几百万人辛苦过你”。后来生活费涨到每月25万港币,可她还是嫌不够,依然在告。
她曾说过:“我从来不靠阿梅卖唱的钱养大他们。”可那笔遗产,她争了一辈子。
2019年,她成功申请到25万港元办95岁寿宴;2022年,她登报宣布与梅启明脱离母子关系。 一个母亲,最终与唯一在世的孩子决裂,这根线断得干干净净。2024年,律政司再次申请她破产。 她这辈子最执着的,终究是钱。那些年她抱怨每月25万“像乞丐一样”,可普通人家一辈子也挣不到她一个月的生活费。她不是没钱,是永远觉得不够。
如今她走了,带着一百年的寿命和三个早逝的儿女留下的空荡荡的家。
那个每月到她账上的生活费,终于可以停了;那场打了二十年的遗产官司,终于不用再打了。她一生养育了四个孩子,三个走在了她前面,剩下一个也与她反目。有人说她活够了,确实,一个把亲情都换算成钱的人,活到一百岁和活到六十岁,又有什么区别呢?她最亲的亲人,早就在那个2003年的冬天,把最后一笔账算清了。而此刻,她终于可以去找她的女儿们了,虽然那笔账,可能还欠着。按照梅艳芳的遗嘱,梅妈去世后,遗产余款将全数捐出, 那些年她争了一辈子的钱,终究没有落到她手里。她活了一个世纪,却始终没学会一件事——有些东西,争不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