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那个Npd的妈走了,102岁。
老太太一走,
梅艳芳的遗嘱又被翻了出来。
2003年梅艳芳走之前,委托汇丰信托立了份遗嘱。里头写得明明白白:等她妈百年之后,剩下的遗产一分不留,全捐给妙境佛学会。
看到了吗?她妈活着的时候,按月给生活费,一个月7万后来涨到12万。可她妈一旦走了,剩下的钱全部捐掉,亲人一毛都拿不到。
老太太争了一辈子、告了一辈子,就想把女儿的全部遗产攥在手里。结果呢?她闭眼那一刻,剩下的钱全进了佛学会的口袋。她争了个寂寞。
梅艳芳当年立这条的时候才40岁,躺在病床上,已经病得不成样子了。她得想得多清楚、多决绝,才能写出这一条——亲妈活着我养,亲妈走了钱全捐,绝不让那些吸血的人继续啃我。
有人说她太狠了。可你想想,一个人要到临死前用遗嘱来防自己的家人,她活着的时候得被伤成什么样?
她妈闹了那么多年,到死都不知道,她争的那些钱,其实从来就不属于她。
梅艳芳 梅妈去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