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的母亲去世了
剩下的钱怎么办?
家里就剩一位74岁的大哥了,能继承吗?
答案是不能。
梅艳芳在2003年立遗嘱并设立汇丰国际信托,遗嘱中,梅艳芳安排的是母亲每月领7万港元的生活费。
至于两个哥哥,不是遗产受益人,没资格领取信托的生活费,也无权继承。
所以根据梅艳芳的安排,母亲离世后,还在世的唯一的大哥梅启明,是领不到巨额遗产的。
剩下的遗产,将按照遗嘱,全部由信托机构捐赠给慈善机构(妙境佛学会)。
大哥梅启明现在也是度日如年,他在2015年时就被确诊大肠肿瘤,一辈子也没个正经工作,年轻时靠梅艳芳的救济花天酒地,中年为了能拿到梅艳芳的遗产多次闹上法庭;晚年靠打零工维持生计,74岁依旧不能停歇,在饭店内做杂活。
如今,他的父母弟弟妹妹全都离世了,只剩他一人面对这风烛残年的生活。
一家人,本可以依靠梅艳芳过的衣食无忧,却因为贪念,让自己陷入饥寒交迫的窘况,人啊,还是不能太贪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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