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一起赠与返还纠纷引发关注。一名在 KTV 从业的女子与已婚男子张某发展不正当交往关系,交往期间张某向其转账数十万元。婚外交往被原配王女士发现后,王女士起诉要求全额返还钱款;女子辩称自己是 KTV 工作人员,收到的款项属于 KTV 代收消费,拒绝返还,双方诉至法院。
2024年2月,王女士将张某、范某诉至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要求确认张某向范某赠与的62万余元无效并返还。
王女士与张某2007年1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女儿。2015年下半年,夫妻二人到北京昌平经营面食生意。王女士后来主张,张某从这一时期开始与范某保持不正当关系。
事情真正暴露在2023年1月26日。张某让王女士帮手机充电,一条来自范某的短信引起王女士注意。
王女士随后追查资金往来,并通过诉讼调查取得部分转账记录。盐湖区法院查明,2019年4月28日至2023年4月11日,张某通过微信向范某转款18万余元,范某向张某回转4.8万余元。
范某在庭审中提出,范某确实是KTV销售人员,老板允许范某使用个人微信代收顾客消费款,因此相关资金不能全部算作赠与。这个说法并非毫无依据,法院也确认范某具有代收消费款的工作背景。
2024年4月29日,一审因王女士证据不足,驳回相关诉讼请求。王女士随即上诉。二审中,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查支付宝录屏、短信记录以及转账时间、频率。
部分转账发生在凌晨,金额和交易习惯也与一般KTV消费存在明显差异。运城中院据此认定张某与范某存在不正当关系,同时认为不能完全排除真实KTV消费。
二审最终酌定范某返还60%,即25.5万余元。王女士后来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范某对二审结果也提出异议,同样未改变生效裁判。王女士又申请民事检察监督,也未获得支持。
财产官司之后,婚姻关系也走到了终点。2025年6月,王女士向盐湖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结合已经生效的二审裁判,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2026年1月14日,盐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准予王女士与张某离婚。
类似案件在其他地方也出现过。2023年,湖南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案件。蒋某从2018年5月至2023年1月向KTV营销员黄某转账20余万元,其中19万余元能够对应娱乐消费,另有28208.04元缺乏正常经济往来的证明。法院没有把全部资金一刀切,而是区分真实消费和赠与性质后处理。
江苏镇江经开区法院公开的案件也有相近情形。戴某2000年结婚,2018年结识张某某,2018年11月至2019年11月向张某某转款75万余元。
张某某称其中包含小费、跑腿费、借款和主播工资。法院核实张某某确实在2019年8月至11月从事主播工作,扣除1.5万余元工资和已返还的8万元,最终判令返还65万余元。
这几起案件真正的关键,都不是收款人的职业或者转账数字本身,而是资金究竟属于消费、工资、借款还是无偿赠与。
正常消费需要订单和账目,工资需要工作记录,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赠与则要结合双方关系和公序良俗判断。证据能够形成完整链条,法院才有可能把每一类钱分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