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很多人都在问,星宇这事,工会为什么到现在一句话不说?难道就只会在过节的时候发点米面粮油吗?
从制度设计上来说,工会本应该是所有打工人的后盾。企业乱裁员、克扣工资、劳动条件差……工会要站出来替员工谈判,制衡企业的强势。单个劳动者力量很弱小,而工会存在的意义,就是把大家拧成一股绳,争取合法权益。
但落到现实中,部分民营企业的工会直接变味。工会主席本身就是公司管理层,工资饭碗捏在企业的手里。所以当员工和公司发生矛盾时,你很难指望企业内部的人敢站出来对抗老板。
就像星宇这件事,网上爆料负责劝退员工的人力总监,同时还兼任工会主席。当监督者和执行人变成同一个人,那么监督从根源上就完全失效了。
而且企业很懂钻规则的空子,《劳动合同法》第41条明确规定:企业裁员20人以上,属于经济性裁员,必须提前30天向工会说明情况,之后再报送劳动部门。而星宇这次一次性裁掉107人,数量已经远远超过20人门槛。
但他们没有走正式裁员流程,玩的是一对一退逼你主动离职。名义上叫协商解除,可实质上是变相裁员,直接绕开法律要求工会介入的规定。
一边是HR要完成公司下达的劝退指标,一边又要以工会主席身份维护员工权益,在这种架构下,角色本就是矛盾的,这也是最讽刺的地方。
有很多网友疑惑:企业工会沉默,那市、省总工会为什么也不发声?这里要先分清两套体系:
第一,企业工会在企业内部,经费、人员都依附公司,自然容易被企业同化。节日发发福利、组织团建,但遇到劳资冲突,又不能和管理层硬碰硬,这也是很多打工人的共同感受。
第二,地方总工会,从法律上讲,可以监督企业工会,但它没有直接办案的执法权。劳动纠纷的调查、处罚,执法主体是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 。所以这次最终站出来发通报、责令整改、督促企业补偿应届生的,是常州市人社局,而不是工会系统。
说白了,总工会不能越过法律直接替代执法。它只能督促企业工会履职,可以接待劳动者投诉,但不能直接去调查企业、下达处罚。劳动者遇到不公,法定的维权渠道还是劳动监察、劳动仲裁。
但就算没有执法权,工会也不应该默不作声,尤其这件事的特殊背景:大批应届生刚走出校园,缺乏劳动维权的经验,面对企业HR的一对一施压,他们属于绝对弱势方。本来工会应该充当他们的缓冲屏障,但现实是,这道屏障并没有发挥作用。
可如果工会只负责在节日期间为员工发米面油,遇到劳资冲突就选择沉默,那么工会存在的实际意义是什么呢?
各位读者怎么看?请大胆说说你的看法。
